股骨頭壞死後發生塌陷的機理十分複雜,但可以簡單的認為是壞死修復與受力共同作用的結果。股骨頭壞死後,在死骨周圍的活骨區必然會發生修復反應,即出現大量毛細血管增生、各種修復所需要的細胞活躍、死骨被吸收等現象,隨著修復的不斷進行,將在死骨周圍形成片狀的肉芽組織,導致股骨頭力學效能下降,當力學效能下降足夠程度,或股骨頭受力過度時,就有可能發生股骨頭塌陷。股骨頭壞死在沒有發生塌陷時,病變僅侷限在股骨頭內,而頭臼關係、關節軟骨是正常的,患者通常沒有疼痛等臨床症狀,此時如果壞死得以完全修復,可以獲得一個完全正常的關節,而避免置換人工關節。而塌陷發生以後,病變不再僅僅侷限在股骨頭內,必然影響頭臼關係與關節軟骨,此時疾病的性質發生了質的改變,不僅發生明顯的疼痛,而且影響髖關節的功能,也影響壞死的修復。治療的目標也更為複雜與多樣,將不僅是壞死的修復,還涉及頭臼關係的重建與關節軟骨的修復。而對於一個已經塌陷的股骨頭,即使是壞死得到修復,但卻無法重新恢復股骨頭的解剖形狀,因此隨著時間推移,發生骨性關節炎難以避免。因此可以說塌陷是影響股骨頭壞死預後的最主要因素,同時提示保留關節的治療已經變得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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