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外科 主治醫師 郭志豪

  病因

一、退行性變:目前認為,其基本病因是腰椎間盤的退行性變。退行性變是一切生物生、長、衰、亡的客觀規律,由於腰椎所承擔的特殊的生理功能,腰椎間盤的退行性變比 其他組織器官要早,而且進展相對要快。這個過程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所謂腰椎間盤退行性改變:即由於椎間盤受體重的壓迫,加上腰部又經常進行彎曲、後伸等活動,易造成椎間盤的擠壓和磨損,尤其是下腰部的椎間盤,從而產生退行性改變。腰椎間盤退行性改變是本病發生的基礎。

  二、其他因素:

1、外力作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部分人往往存在長期腰部用力不當、過度用力姿勢或體位的不正確等情況。例如長期從事彎腰工作的煤礦工人和建築工人需經常彎腰提舉重物。這些長期反覆的外力造成的損傷日積月累地作用於椎間盤,加重了退變的程度。

  2、椎間盤自身解剖因素的弱點:

  (1)椎間盤在成人之後逐漸缺乏血液迴圈,修復能力也較差,特別是在退變產生後,修復能力更加微弱。

  (2)椎間盤後外側的纖維環較為薄弱,而後縱韌帶在腰5、骶1平面時寬度顯著減少,對纖維環的加強作用明顯減弱。

  (3)腰骶段先天異常:腰骶段畸形可使發病率增高,這些異常造成椎間隙寬度不等,並常造成關節突出,關節受到更多的旋轉勞損,使纖維環受到的壓力不一,加速退變。

  3、種族、遺傳因素:有色人種發病率較低,例如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等發病率較其他民族明顯要低。

  病理

  腰椎間盤突出症的病理變化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突出前期:髓核因退變和損傷可變成碎塊狀物,或呈瘢痕樣結締組織,變性的纖維環可因反覆損傷而變薄變軟或產生裂隙。此期病人可有腰部不適或疼痛,但無放射性下肢痛。也有的人原無病變,可因一次大的暴力引起髓核突出。

  2、突出期:外傷或正常的活動使椎間盤壓力增加時,髓核從纖維環薄弱處或破裂處突出。突出物刺激或壓迫神經根即發生放射性下肢痛,或壓迫馬尾神經發生大小便功能障礙。在老 年患者,可因椎間盤退變,整個纖維環變得軟弱鬆弛,椎間盤可呈瀰漫性向周圍膨出。

  3、突出晚期:腰椎間盤突出後,病程較長者,椎間盤本身和其他鄰近結構均可發生各種繼發性病理改變。

  誘發因素

  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基本因素是椎間盤退變,但某些誘發因素可致使椎間隙壓力增高,引起髓核突出。此種誘發因素常與以下因素有關:

  1、年齡因素: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好發年齡在30-50歲,平均手術年齡在40歲,因此退變可能是其重要因素。

  2、身高與性別:有人認為身材過高也會易發腰突症,而男性發病率是女性的5倍。

  3、增加腹壓:臨床上有約1/3的病人在發病前有明確的增加腹壓的因素,如劇烈的咳嗽、噴嚏、屏氣、用力排便等。使腹壓增高,破壞了椎節與椎管之間的平衡狀態。

  4、不良體位:人在完成各種工作時,需要不斷更換各種體位以緩解腰部壓力,如長期處於某一體位不變,即可導致區域性的累積性損傷。特別是長期處於不良姿勢更容易誘發本病。

  5、職業因素:重體力勞動者發病率最高,白領勞動者最低。汽車駕駛員由於長期處於顛簸和振動狀態,椎間盤承受的壓力大且反覆變化,也易誘發椎間盤突出。

  6、受寒受溼:寒冷或潮溼可引起小血管收縮、肌肉痙攣,使椎間盤的壓力增加,可能造成退變的椎間盤破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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