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傷科 副主任醫師 楊海峰

  一、何為椎間盤?

  人體脊柱是由32塊椎骨的,結構非常複雜。因環椎與樞椎之間,骶椎尾椎之間不存在椎間盤,所以全身的椎間盤只有23個。它們均位於兩個椎體之間。腰部的椎間盤最厚,約為9毫米。從腰1到骶椎之間都存在有腰椎間盤。人們常說的椎間盤突出實際上指的是腰椎間盤突出。

  椎間盤實際上是一個密封的容器,上下有軟骨板,周圍是纖維環,中間是髓核。髓核是一種彈性膠狀物質,含有粘多糖蛋白複合體、硫痠軟骨素和大量水分,為纖維環和軟骨板所包繞。纖維環由膠原纖維束的纖維軟骨構成,位於髓核的四周。

  二、何為腰椎間盤突出症?

  腰間盤突出症是臨床上較為常見的腰部疾患之一,是骨傷科的常見病、多發病。腰間盤存在於腰椎的各個椎體之間,為腰椎關節的組成部分,由髓核、軟骨板、纖維環三部分組成。

  當由於外傷、退變等原因造成纖維環後凸或斷裂,像包子餡兒一樣的髓核就脫出來,這就形成了腰間盤突出。由於脊髓由間盤的後方經過,當突出的間盤壓迫脊神經或馬尾神經引起腰腿痛或大小便失禁、甚至引起癱瘓時,就稱為腰間盤突出症。

  腰椎間盤突出示意圖 腰椎間盤突出CT顯示

  腰椎間盤突出MRI顯示

  三、腰椎間盤突出症是怎麼引起的?

  腰椎間盤突出症患者,致病原因複雜:由職業誘發的,主要病因

眾所周知,腰椎間盤在脊柱的負荷與運動中承受強大的壓應力。大約在20歲以後,椎間盤開始退變,並構成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基本病因。此外,腰椎間盤突出症與下列因素有關:

  (1)外傷:對臨床病例的觀察表明:外傷是椎間盤突出的重要因素,如鍛鍊時扭傷,運動時挫傷,體力勞動時肌腱勞傷,思想不集中或精神未完全興奮因肌體不協調時突然閃傷,跌、打、撞擊受到損傷等,在脊柱輕度負荷和快速旋轉時,可引起纖維環的水平破裂,而壓應力主要使軟骨終板破裂。

  (2)職業:職業與腰椎間盤突(脫)出的關係十分密切,如長期伏案工作的會計、教師、銀行職員、祕書、書、畫、琴、棋、作曲等藝術家,汽車駕駛員,電腦操作員,製圖等技術人員。從事重體力勞動和因過度負荷更易造成椎間盤退變,因在彎腰狀態下,如果提20kg的重物,椎間盤內的壓力可增加到30kPa/cm2以上。

  (3)娛樂活動:如長期看電視,上網,打電子遊戲,打牌、搓麻將等。

  (4)腰骶先天異常:腰骶段畸形可使發病率增高,包括腰椎骶化、骶椎腰化、半椎體畸形、小關節畸形和關節突不對稱等。

  誘發因素 本病除上述各種主要原因,即椎間盤的退行性變所致外,各種誘發因素亦具有重要作用,例如,某些稍許增加腹壓的因素即可使髓核突出。

  其原因主要是,在椎間盤退行性變的基礎上,某種可誘發椎間隙壓力突然升高的因素致使呈遊離狀態的髓核穿過已變性、薄化的纖維環進入椎管前方或穿過椎板侵入椎體邊緣處。此種誘發因素大致有以下幾種:

  (1)增加腹壓:臨床上約有1/3的病例於發病前有明確的增加腹壓的因素,諸如劇烈的咳嗽、噴嚏、屏氣、用力排便、甚至“虛恭”動作等,即可使腹壓升高而破壞椎節與椎管之間的平衡狀態。

  (2)腰姿不正:無論是睡眠時還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彎腰搬重物時姿勢不當或當腰部處於屈曲位時,如突然加以旋轉,則易誘發髓核突出。實際上,在此體位時,椎間隙內的壓力也較高,易促使髓核向後方突出。

  (3)突然負重:一個訓練有素者,多先做準備活動,或從小重量開始負重(如舉重、挑擔等)以防腰部扭傷或椎間盤突出,但如果突然使腰部負荷增加,不僅有可能引起腰部扭傷,也易引起髓核突出。

  (4)妊娠:妊娠期間整個韌帶系統處於鬆弛狀態,後縱韌帶鬆弛易於使椎間盤膨出。對此,作者進行了有關的調查研究,發現在此時,孕婦腰背痛的發生率明顯高於正常人。

  (5)腰部外傷使已退變的髓核突出。

  (6)受寒與受溼。寒冷或潮溼可引起小血管收縮、肌肉痙攣,使椎間盤的壓力增加,也可能造成退變的椎間盤擔裂。外在因素為負重過大或快速彎腰、側屈、旋轉形成纖維環破裂,或腰部外傷,日常生活工作姿勢不當,也可發生腰椎間盤突出。

  四、腰椎間盤突出症有哪些症狀?

  1、腰痛和一側下肢放射痛是該病的主要症狀:腰痛常發生於腿痛之前,也可二者同時發生;大多有勞累或外傷史,也可無明確之誘因。疼痛具有以下特點:

  ①放射痛沿坐骨神經傳導,直達小腿外側、足背或足趾。如為腰3-4間隙突出,因腰4神經根受壓迫,產生向大腿前方的放射痛。

  ②一切使腦脊液壓力增高的動作,如咳嗽、噴嚏和排便等,都可加重腰痛和放射痛。

  ③活動時疼痛加劇,休息後減輕。臥床體位:多數患者採用側臥位,並屈曲患肢;個別嚴重病例在各種體位均疼痛,只能屈髖屈膝跪在床上以緩解症狀。合併腰椎管狹窄者,常有間歇性跛行。

  2、脊柱側彎畸形:主彎在下腰部,前屈時更為明顯。側彎的方向取決於突出髓核與神經根的關係:如突出位於神經根的前方,軀幹一般向患側彎;髓核突出位於神經根內前方,脊柱向患側彎,如向健側的彎則疼痛加劇;髓核突出位於神經根外前方,脊柱向健側彎,如向患側的彎則疼痛加劇。

  3、脊柱活動受限:髓核突出,壓迫神經根,使腰肌呈保護性緊張,可發生於單側或雙側。由於腰肌緊張,腰椎生理性前凸消失。脊柱前屈後伸活動受限制,前屈或後伸時可出現向一側下肢的放射痛。

  4、腰部壓痛伴放射痛:椎間盤突出部位的患側棘突旁有侷限的壓痛點,並伴有向小腿或足部的放射痛,此點對診斷有重要意義。

  5、直腿抬高試驗陽性由於個人體質的差異,該試驗陽性無統一的度數標準,應注意兩側對比。患側抬腿受限,並感到向小腿或足的放射痛即為陽性。有時抬高健肢而患側腿發生麻痛,系因患側神經受牽拉引起,此點對診斷有較大價值。

  五、如何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

  關於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治療,過去的治療方法比較單一,要麼保守治療,要麼手術摘除髓核。近年來有一些新的技術和材料參與了治療,如介入(臭氧、微波、化學融核等)治療、負壓旋切吸引(PLD)、椎間盤鏡(MED)、椎間孔鏡、人工椎間盤、人工髓核、椎間融合、椎體固定等。我們認為應該根據情況採用階梯式選擇治療方法,科學合理地選擇治療方法。

  1、保守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的病人,在發病初期多數首先要想到保守治療,如按摩、牽引、鍼灸、膏藥、骶管療法等,它們都是我國傳統醫學的精髓或與外國較先進的技術理論結合的產物。

  它們有著顯著的優點,比如進行保守治療可以免除手術的痛苦,同時可以用較少的費用得到較理想的效果,而且保守治療的療程較短,避免了術後長期休養的情況。

  但是保守治療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點,例如腰椎間盤突出症進行保守治療並不能根治病變,進行保守治療之後有很高的複發率,並且長期反覆,容易造成病變部位的粘連、鈣化,給將來手術治療帶來不便。

  保守治療也不宜對較嚴重的或反覆發作的病人進行治療,如果病人出現了下肢肌力減弱,下肢的麻木感覺異常,二便功能與性功能障礙,及合併有腰椎失穩症的病人則不宜再進行保守治療。

  2、介入治療:椎間盤突出症的介入治療是指通過特殊器械經皮穿刺進入椎間盤中部髓核處,再使用物理的、化學的、機械的方法使椎間盤髓核體積減小,從而達到減低病變椎間盤的內部壓力、間接解除對神經根和纖維環的壓迫、消除或減輕炎症反應、使症狀得以消除或減輕的目的。

  介入治療具有創傷小、恢復快、不干擾椎管內結構、不影響脊柱穩定性、併發症低、操作簡單等優點。

  3、微創治療:目前微創治療手術主要有椎間盤鏡和椎間孔鏡。前者經後側入路,後者經後外側入路。微創手術的適應證與傳統的開窗或半椎板髓核摘除術的手術適應證基本一致。

  所有微創技術的治療物件均是在具備了常規切開外科手術指徵的患者中選擇。微創手術創傷小、出血少、生理干擾小、腰椎穩定性影響小、恢復快,值得臨床推廣。對於椎間盤突出症合併嚴重退變、滑脫、鈣化和各種原因不穩者,可以考慮第四級治療。

  4、常規手術:當患者病情嚴重,無法藉助上述方法治療時,再選擇椎板間開窗、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等常規手術,包括顯微手術或常規直視下手術。

  手術的原則是能小不大,解決問題就行,儘量保護好腰椎的穩定性。但要注意神經根管的預防性擴大,從而保證手術後的遠期療效。

  5非融合固定和融合固定技術:非融合固定中“非融合的”的特點允許節段間生理性的運動。它通過手術後腰椎的生理解剖的恢復,期望來恢復脊柱的負荷傳導和正常的生理運動,包括經椎弓根、經棘間突和椎體間固定(人工髓核或人工椎間盤)。

  非融合固定技術有其嚴格的適應證。一般認為其適用於腰椎不穩程度較輕的患者,不適用於合併骨畸形、椎管嚴重狹窄需要廣泛減壓或存在嚴重滑脫的病例。

  融合固定手術是嚴重退變腰椎間盤病變的終極治療,適用於同時存在腰椎不穩及滑脫。適應證為椎間盤突出症合併嚴重退變、椎管狹窄或重度椎體滑脫、椎間盤病變節段失穩、腰椎間盤突出症手術後原節段復發等等。

  脊柱融合固定技術安全有效,已成為治療嚴重脊柱退變性疾病、脊柱不穩滑脫等疾病的金標準,並且成為前述各種治療方法療效不好或失敗最終補救的手術措施。

  六、腰椎間盤突出症能否根治?

  椎間盤突出症屬於脊柱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病理變化。與腫瘤性疾病不同,它不轉移、不惡變、不致命。因此它的治療原則與腫瘤性疾病不同,不要徹底切除,不要根治,不要化療和放療,根據患者的年齡、程度等給與不同的治療方法。

  雖然不是腫瘤性病變,不求根治,但能否追求徹底治癒?盲目追求徹底治癒的代價有可能是擴大治療和過度治療,是有害的。就像人的壽命無論多長都是有限的,人的椎間盤也是有使用壽命的,使用的長短因人而異。

  隨著年齡的增加、各種外在的因素,過勞、創傷、超負荷等等,導致椎間盤發生變性、膨出、脫出、遊離等等不同程度的病理改變。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程度對應創傷程度不同的治療方法。一般認為椎間融合是治療脊柱疾病的金標準,但是這個手術標準不能應用於所有的椎間盤突出患者。

  比方說一個不到20歲的患者,就不合適施行這樣的終極手術。除了該間隙運動能力的丟失外,其他間隙過度代償產生的早期退變也是醫生考慮的一個問題。另外醫源性創傷、併發症、由此產生的費用都是需要綜合評價的問題。因此椎間盤突出症不求徹底治癒,只求最好的緩解,它應用的是階梯治療的方法。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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