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一種慢性疾病,隨著對抗癲癇藥的藥代動力學認識的深入,抗癲癇藥血中濃度監測的實施、新抗癲癇藥的推出,以及非藥物治療的進展,癲癇的治療已有很大的進步,但在臨床實踐中,仍有不少值得注意的誤區,現列舉如下。
1、臨床未確診癲癇即予治療
癲癇是一種發作性疾病,其特點是突發性、反覆性和短暫性,臨床上很多非癲癇的發作性疾病如偏頭痛、假性發作等被誤診為癲癇而給予抗癲癇治療,這種誤治會給病人帶來不良後果:
①由於根深蒂固的社會偏見和公眾歧視,誤診為癲癇導致病人和家屬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
②無端承擔抗癲病藥所致不良反應的風險,有些如剝脫性皮炎、壞死性肝炎、造血系統抑制是致死性的;③增加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特別要指出的是,癲癇是一種臨床診斷,僅僅腦電圖有異常,即使有病樣波出現而無臨床發作,也不能診斷為癲癇而給予抗癲癇治療。
2、未按發作型別選擇藥物
癲癇發作有很多型別,發作型別的確定涉及藥物的選擇及病因檢查兩方面。臨床上常見對發作型別誤判而錯選藥物,例如未能正確認識失神發作而誤為短暫部分性發作,錯用卡馬西平或苯妥英治療者也不鮮見。
又如青少年肌陣攣癲癇發作時的肌陣攣常出現於一側,因此被誤為局灶性起源的陣攣性發作,結果用了卡馬西平、苯妥英鈉 治療。一些額葉癲癇的部分性發作被誤診為非癲癇性精神發作,從而延誤了治療。兩側額區棘波常見而被誤為雙側同步的全面性發作者也時有之。
建議:
①病史的詳細詢問對發作型別的確定是根據性的;
②發作較頻者可用錄影(視訊)腦電圖以確定發作型別;錄影腦電圖在確診癲病方面也有極大的作用;③在難以確定為部分性發作或失神發作、肌陣攣性發作者則可先選用廣譜的丙戊酸鈉、氯巴佔(氧異安定)拉莫三嗪或託吡酯
3、在控制不良的發作中未能確保用最大耐受量
在癲癇藥物治療中由於單憑經驗,未能應用最大耐受量而使發作控制不良是十分常見的失誤。標準的一線抗癲癇藥加丙戊酸、卡馬西平以及新藥如奧卡西平、託吡酯及加巴噴丁均為劑量一反應相關聯的,如不按病人個體化給藥而用所謂“常規劑量”,病人就會處於“亞治療狀態”而致控制不佳。
建議:
①某些藥物如卡馬西平、苯巴比妥等可行治療藥物監測,調整劑量使血藥達有效水平;
②可逐步加量直至最初的臨床不良反應出現;
③某些病人因懼怕高劑量的不良反應而自行減量,因此要了解是否存在依從問題;
④用最大耐受量仍無滿意反應,則減量以免出現慢性中毒,改用第二種抗癲癇藥。
4、未能確診癲癇綜合徵
癲癇綜合徵能提供更多的資訊,如起病年齡、病因、發作型別、促發因素、嚴重程度、晝夜規律、慢性程度、預後及治療選擇。許多癲癇綜合徵是與年齡相關的,發作起始的年齡可為正確診斷癲癇綜合徵提供線索,綜合徵的診斷又可指導合適的藥物治療,例如兒童中央溝區癲癇與症狀性額葉癲癇完全相反,前者對抗癲癇藥反應良好;
又如青少年期肌陣攣性癲癇是起始於少年的有雙側同步普遍性棘一慢波放電的特發性全面性癲癇,最好選用丙戊酸鈉而不用苯妥英鈉、卡馬西平、氨己烯酸、噻加賓及加巴噴丁,因為這些藥物非但無效,而且還會加重發作。
建議:
①熟悉癲癇和癲癇綜合徵的分類;
②輔以腦電圖檢查,特別是錄影腦電圖;
③儘量避免促發因素。
5、抗癲癇新藥應用不當
國際上已研製出很多新的抗癲癇藥物,其中9種已被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批准,包括非氨酯、拉莫三嗪、加巴噴丁、託吡酯、氨己烯酸、左乙拉西坦、噻加賓、奧卡西平及唑尼沙膠,這就出現了一個如何合理應用的問題。例如選擇性GABA能化合物加巴噴丁、噻加賓及氨乙烯酸不能用於治療失神或肌陣攣發作,固可加重發作,丙戊酸鈉和拉莫三嗪並用時;
由於丙戊酸鈉明顯抑制拉莫三嗪的代謝,故後者加量慢;然而有些新藥也有其優勢,例如lennox Gastaut綜合徵、West綜合徵這些難治性癲癇,抗癲癇新藥託吡酯、拉莫三嗪等均有較好的控制作用;又如加巴噴丁、拉莫三嗪無嗜睡作用,有利於老年病人的應用,它們很少相互作用,也受到內科疾病或因避孕而用其他藥物病人的歡迎。
建議:
①任何病人用標準抗癲癇藥不能控制發作或出現嚴重副反應者應考慮用新抗癲癇藥;
②應掌握適應症;
③注意新的不良反應。
6、過早撤停抗癲癇藥
癲癇發作被控制後,過早撒停藥物可導致發作反覆,突然撤停還會促發癲癇持續狀態。
建議:
①要根據可能復發的危險因素(如發作頻繁、病程冗長、腦電圖仍異常、曾多藥治療等)來考慮停藥時間;
②臨床發作已消失多年,仍應作腦電圖檢查以瞭解有無癲樣波發放,最理想的是作24h動態腦電圖;
③撤停藥物時要慢,全身強直一陣攣性發作停藥過程不少於1年,失神發作不少於6個月,原用藥劑量大者則停藥所需時間也長;
④如一旦復發則應立即恢復原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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