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乳腺癌的治療中,內分泌治療是除手術以外其他各種治療方法中最古老的方法,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內分泌治療與化療作用機制不同,其副反應較化療小,維持時間較長,患者有較好的生活質量。
乳腺癌是激素依賴性腫瘤,受雌激素及孕激素的調控。雌激素或孕激素受體陽性的病例應用內分泌治療有較好的效果,而ER、PR陰性效果差,所以,激素受體陰性者一般不考慮用內分泌治療。
如果以往用內分泌治療對腫瘤有效,疾病再進展的病例,改用其他內分泌藥物治療,其有效率還是比較高。內分泌藥物的選擇除了根據患者的年齡、病灶部位、手術到復發的間隔時間以及受體測定等因素外,還要根據不同藥物的作用機制以及副反應而定。
以下幾點可供選擇內分泌治療時參考:
1、無論是絕經前或絕經後,三苯氧胺可以首選。因為它既經濟,效果又好,用藥期限一般為5年。5年後,如果為絕經者可再序貫應用芳香化酶抑制劑2-5年,效果更佳。
2、對絕經後家庭經濟狀況較好者,建議首選芳香化酶抑制劑,至少應用2-5年。
3、絕經前高危患者,如經濟情況允許,可首先選擇“雙德”療法(即諾雷德和瑞寧得聯合應用),效果較三苯氧胺為佳。
4、應用三苯氧胺或其他內分泌藥物期間,腫瘤復發或轉移,或疾病進展,可改用另一種型別的內分泌治療藥物。
5、孕激素類藥物作為二線藥物,主要用於晚期乳腺癌且其他內分泌藥物治療失敗者,特別適用於有惡病質者。
6、內分泌療法一般在放、化療結束後序貫用藥,通常不採取與放、化療聯合用藥。
7、某些老年復發、轉移性乳腺癌,可考慮單獨使用內分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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