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化療
乳腺癌有效的化療藥物有:
蒽環類:多柔比星、吡柔比星、表柔比星、脂質體多柔比星河南省腫瘤醫院乳腺科閆敏
紫杉類:紫杉醇、多西紫杉醇(多西他賽)、脂質體紫杉醇、白蛋白結合的紫杉醇
抗代謝類:吉西他濱、卡培他濱
抗微管類藥物:長春瑞濱
其他藥物:環磷醯胺、順鉑、卡鉑、氨甲喋呤、氟尿嘧啶、依託泊苷(口服)、伊沙匹隆等。
這些有效的藥物為乳腺癌患者帶來了長期的生存獲益。
化療藥物在患者發病的各個階段都發揮了很大作用:
新輔助化療:即術前化療。對於乳腺原發病灶相對較大、腋窩淋巴結轉移的患者應優先考慮術前化療,術前化療應優先選擇有效率高的方案,蒽環類與紫杉類聯合方案目前被認為是乳腺癌最有效的化療方案,對HER-2陽性的患者,包含曲妥株單抗的術前化療進一步提高了獲益。
輔助化療:即早期乳腺癌的術後化療。因術後患者體內已無可評價的病灶,因此輔助化療的方案必須有高級別循證醫學的證據,方案與劑量均應嚴格遵循循證醫學的證據。但遺憾的是我們常常會看到許多患者接受了不正規的化療,有醫生自創方案的、有劑量明顯小於標準方案的,甚至有些達不到標準劑量的50%,這樣的治療使輔助化療形同虛設,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解救化療:當患者出現復發轉移後,化療依然起到舉足輕重的地位,輔助治療中已行足量化療的方案,如在術後兩年內出現復發轉移,一般不再考慮使用,如在術後五年以上覆發轉移,曾經使用過的方案仍不失為患者的治療選擇,除此之外,以上各類藥物的有效組合,為乳腺癌患者提供了很多治療機會,有序合理地安排化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等各種治療手段,很多患者帶瘤生存期明顯延長,有些長達10年以上。因此復發轉移以後就認為不能治療,甚至有些醫生對患者家屬斷言“活不過三個月”,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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