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治療手段多樣,但治療後的毒副反應一直困擾著患者,其中肺癌放化療後肺損傷是應該值得極為重視的話題。肺癌放化療後肺損傷包括早期的放射性肺炎和晚期的放射性肺纖維化,發生率高,治療棘手。
症狀乾咳、咳痰黃白色,喘促,活動後喘憋,嚴重可造成呼吸困難、口脣色紫、不能平臥,肺功能進行性降低直至呼吸衰竭而死亡。放射性肺損傷不僅降低了肺癌病人的生活質量,而且嚴重降低了病人的生存時間,有許多肺癌患者的死亡原因是由於肺癌放化療後肺損傷導致的。
放化療後肺損傷發病機制複雜, 一是病人因素:年齡、是否接受放療、化療、化療時間、腫瘤部位、病人的基礎肺功能狀態;二是治療因素:劑量掌握,多程治療的劑量控制等等原因
目前對有明顯臨床症狀的放射性肺炎治療包括:
1、吸氧、祛痰和支氣管擴張劑的應用;
2、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3、抗生素的應用;
4、中醫藥對症治療。
消炎藥初期能緩解症狀,隨著放射性肺纖維化的發生和加重,激素控制也較為困難,尤其是肺癌治療期間出現肺損傷,不僅腫瘤得不到控制,反而使病情加重。對放射性肺損傷預防、治療同等重要。
預防的方式很多,行之有效且患者能把握的是在放療時還沒有出現損傷時服用滋陰潤肺、清熱解毒的中藥,並在放療期間持續應用。持續應用的原則是根據放療不同時期、根據患者不同體質、根據患者病情狀況區別用藥,變化用藥。
由於各方面原因,更多的患者是在出現了症狀後才採取治療的。棘手的是患者腫塊還沒有得到控制,出現了肺損傷。肺損傷的出現,使原本進行的放化療中斷,無法繼續進行,使病情加重。
此時一方面需要對症治療,更為重要的是控制腫瘤的進展。一旦出現肺損傷,我們的經驗是急時以控制感染、激素治療為主,急性期過後以控制腫瘤為主,因為有效的西醫手段很少,主要以中藥複方湯藥治療為主,平均半個月調整一次處方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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