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類風溼病人,因已出現多關節病變及典型畸形,所以診斷多無困難。但本病早期及少數關節受累病例,診斷時常有困難。目前,對於類風溼性關節炎的診斷,各國有不同的標準。1958年美國風溼病學學會提出了經過修改的診斷標準,許多國家都採用這一標準。現介紹如下:
(1)晨僵。
(2)至少一個關節活動時疼痛或有壓痛。
(3)至少一個關節腫脹(軟組織肥厚或積液而非骨質增生,為醫生所看到)。
(4)至少另一個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兩個關節受累所間隔的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
(5)對稱性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同時侵犯機體兩側的同一個關節(如果侵犯近側指間關節、掌指關節或趾關節時不需要完全對稱),遠側指間關節的累及不能滿足此項標準。
(6)骨隆起部或關節附近伸側的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
(7)標準的X線片所見(除骨質增生外,必須有受累關節附近的骨質疏鬆存在)。
(8)類風溼因子陽性。
(9)滑膜液中粘蛋白凝固不佳。
(10)具有下述滑膜病理學改變中的三個或更多:明顯的絨毛增生;表層滑膜細胞增生及呈柵欄狀;明顯的慢性炎細胞(主要為淋巴細胞和漿細胞)浸潤及形成淋巴結的趨勢;表層或間質內緻密的纖維素沉積;灶性壞死。
(11)皮下結節中的組織學改變應顯示中心區細胞壞死灶,圍繞著柵欄狀增生的巨噬細胞及最外層的慢性炎症細胞浸潤。
典型類風溼性關節炎:其診斷標準需上述專案中的7項。在(1)-(5)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
肯定類風溼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專案中的5項。在(1)-(5)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
可能類風溼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專案中的3項,(1)-(5)項中至少有1項。其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
可疑類風溼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下列各項中的2項,而且關節症狀的持續時間應不少於3周:
①晨僵。
②壓痛及活動時痛(為醫生所看到),間歇或持續至少3周。
③關節腫脹的歷史或所見。
④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
⑤血沉增快,C-反應蛋白陽性。
⑥虹膜炎(除非在兒童類風溼性關節炎,否則價值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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