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於青壯年,常緩慢起病,具有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障礙,及精神活動不協調。通常意識清晰,智慧尚好,病程多遷延,呈反覆加重或惡化,但部分患者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約佔我國精神科住院患者的一半以上。據國外精神分裂症20年的隨訪發現,完全恢復者僅佔8%,有84%的患者反覆發作,可見精神分裂症是一種高複發性疾病。
康復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維持治療尤為重要,也是預防復發的關鍵。康復期的患者一般接受請假出院或門診治療,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家屬可能在雙休日或春節等長假期間給予請假出院,此時患者與家屬相處的機會增多,必要時需要家屬來督促其日常生活等,這就要求家屬在與患者相處時,不僅觀察他的生活起居,還要觀察他的病情變化,看看是否有症狀的復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復發的苗頭,以便儘快控制其症狀。如果發現不及時患者可能出現拒服藥的情況,患者不能得到及時治療,增加醫療護理的難度,甚至發生意外。
判斷其症狀是否復發,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觀察:
1、睡眠障礙往往是精神分裂症復發的最早徵兆,患者無明顯原因地出現睡眠時間短,質量差等,可表現為入睡困難、睡眠不深、早醒、多夢或噩夢。由於疾病的因素,出現上述情況患者多不能主動述說,這時家屬應密切觀察患者的睡眠情況,如連續2-3天出現睡眠問題,應及時與醫生聯絡,必要時返回醫院就診。
2、患者的情緒突然變得常無故發脾氣、易激惹、煩躁易怒、緊張、抑鬱、焦慮等。
3、患者常在室內來回走動,有時外出不歸,或動作呆滯、反應遲鈍、生活無規律、懶散、不願起床、發呆發愣,甚至出現拒絕服藥等。
4、以往的精神症狀再次出現,表現為患者胡思亂想,說話走板等。如認為別人議論、迫害自己,感覺走在路上有人用不好的眼神看他、跟蹤他,感覺有人利用某種儀器在監視自己等。
5、注意力不能集中、和他說話像未聽見似的,對別人的問話總是回答“啊,啊”精神恍惚或出現各種軀體不適,如頭痛、頭昏腦脹、四肢無力或沒有食慾等。
此時,應及時就醫,調整治療方案,病情波動時及時處理,可以減少疾病復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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