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卒中患者病情穩定,意識清醒,能配合治療,即進入恢復期。這個過程可因人、因病而異。在此之前急性期的患者,一般處於被動狀態,一切依靠他人的被動康復過程。進入恢復期後,則需要反覆訓練病後保留下的神經功能和肌力,設法恢復手足的活動功能。
在這個時期,康復過程應注意以下事項:
(1)注意患者的能力和心理。
醫護人員和患者家屬要正確估計患者的殘留能力和功能喪失的程度,要考慮到患者鍛鍊的耐力、主觀能動性、感覺缺損、精神能力(包括智力和語言)、運動缺損和姿勢的控制,同時要注意患者的心理狀態;
(2)提高患者戰勝疾病的信心,鼓勵患者培養追求生活的慾望;
(3)關節的疼痛往往影響其功能練習,特別是有的肩關節一活動就響,並有疼痛感。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可太勉強,可於患者服用或注射鎮痛藥的同時進行康復鍛鍊。總之,在不引起疼痛的情況下進行康復是有益的。
大多數腦卒中病人經短期治療病情好轉出院後,仍留下不同程度的偏癱、失語、麻木等功能缺陷,由於恢復緩慢,常被誤認為一種不可逾越的後遺症,從而放棄康復良機。有的道聽途說病急亂投醫,人財兩空一無所獲後,又感到心力交瘁,束手無策,甚至喪失信心,厭倦自棄,中斷有利的康復治療時機。綜上所述,歸根到底是人們對腦卒中後康復認識不足造成的“時間誤區”。
既然腦卒中致殘率高,那麼,欲求顯效則應對偏癱及早治療,常需從發病後數天即開始。因為腦卒中後1-3月內可達到最大限度的恢復。持到3個月後,肢體攣縮形成,會使康復過程變得緩慢、複雜而困難。
腦卒中頭兩三個月內治療要得當,可迅速出現復原,但要掌握其有利時機,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儘早作康復活動,如保持最佳的肢體位置,變換體位,維持關節各方位活動範圍,主動鍛鍊、按摩、理療、鍼灸、牽拉等防止關節僵直的有利措施。腦卒中3個月後,恢復過程雖然進展緩慢但穩定,逐漸恢復可持續1-2年,故康復治療在此期間仍應持續進行,不可放棄本當可以改善的康復治療。即使3年後,亦不能說是一成不變的後遺症了,要著手進行功能調整與功能補償以及功能輔助的康復療法。要樂觀,只要病人有要求,有信心,都存在好轉可能。要提高正常存活腦細胞的代償功能來促進病人最佳功能恢復。總之,康復醫療是集主動鍛鍊、被動運動、勸能調整、功能代償以及輔助、補償的一項複雜工程,缺一不可,多方主動積極爭取改善功能為上策,消極坐等藥到病除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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