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和IV期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
所有年齡<45歲的II期患者;
大多數年齡>45歲的II期患者;
選擇性I期患者,特別是那些腫瘤病灶多發、出現淋巴結轉移、甲狀腺外或血管浸潤;
激進型病理型別患者。
比較通俗的講,下列情況下需要進行清甲治療:已發生遠處轉移、或甲狀腺外侵犯、或原發病灶>4cm的DTC患者;無甲狀腺外侵犯, 原發灶1-4cm的中度和高度危險性的患者;單發病灶直徑<1 cm,或多發病灶的直徑均<1 cm,無危險因素的患者可暫不考慮131I清甲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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