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源性肝損害是指疾病的藥物治療過程中或治療後所發生的肝臟損傷,可表現為肝細胞炎性變、膽汁淤積、脂肪性變、甚至或肝硬化等。 能引起不同肝損害的藥物種類繁多,約200種以上,其中有非類固醇解熱鎮痛藥物(如醋氨酚)、肌鬆藥、麻醉藥、抗驚厥藥、抗生素、抗真菌藥和抗寄生蟲藥、抗結核藥、抗癌藥和免疫抑制藥、激素類藥、口服降糖藥、抗甲狀腺素藥、H2-受體阻滯劑、精神病治療藥等等。個別藥物呈隱匿性進展直至肝硬化,如氨甲喋呤等。藥物引起損害可分為可預測性,通常呈劑量相關性;和非預測性,常與劑量無關。
目前有關中藥的肝臟毒性作用,須進一步正確的認識,既要避免盲目誇大,又要克服中藥無毒的觀念。我們的研究結果顯示肝病常用的某些中藥如三稜、莪術等大劑量可致肝臟損傷 ,但經正確配伍後毒性減小甚至無肝臟毒副作用。但更多的資訊有待於大量的研究證實。
藥物性肝損害一旦發生,應立即停用相關或可疑藥物。加強營養,如高蛋白、維生素B族及維生素C。可應用還原性谷光甘肽等護肝藥。
藥物性肝硬化,重點在於預防,預防早期的藥物性損傷,如用藥物治療期間應定期測定肝功能,對已經存在的肝病或腎病患者,更應監測用藥期間的肝功能變化。對一度有藥物性肝損害史者,應避免再度使用相同或化學結構相似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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