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面板科 副主任醫師 周郅軻

  一、選擇治療措施時主要考慮因素

  1、病期:分為進展期和穩定期。進展期判定標準參考VIDA積分:近6周內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4分);近3個月內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3分);近6個月內出現新皮損或者原皮損擴大(+2分);近1年內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1分);至少1年內穩定(0分);至少1年內穩定且有髮色素再生(-1分)。總分>1分維進展期,>4分為快速進展期。

  2、白斑面積(佔體表面積):1級為輕度,<1%;2級為中度,1%~5%;3級為中重度,6%~50%;4級為重度,>50%(手掌面積為體表面積的1%)。

  3、型別:分為尋常型和節段型。尋常型又分為侷限型:面積為1級,侷限於一個解剖區;散發型:面積為2~3級,多個解剖區;泛髮型:面積為4級(或>50%);肢端型。

  4、部位:面部複色效果好,口脣、手足部位複色效果差。

  5、年齡:分為成人和兒童白癜風。療效兒童好於成人。

  6、早期療效好,病程長治療效果相對較差。

  二、治療原則

  (一)進展期白癜風

1、尋常型:

①侷限型:可外用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或鈣調節神經磷酸酶抑制劑(他克莫司、吡美莫司)等,也可外用低濃度的光敏藥,如濃度<0.1%的8-甲氧沙林;區域性光療可選窄譜中波紫外線、308nm準分子鐳射及準分子光、高能紫外光等。

②散發型、泛髮型和肢端型:中醫中藥、免疫調節劑,VIDA積分>3分考慮系統用糖皮質激素。光療及區域性外用藥參考進展期侷限型。

  2、節段型:參考進展期侷限型治療。

  (二)穩定期白癜風:

1、尋常型:

①侷限型:外用光敏劑(如呋喃香豆素類藥物8-MOP等)、激素、氮芥、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維生素D3衍生物等;自體表皮移植及黑素細胞移植;區域性光療參考進展期侷限型或者光化學療法。

②散發型、泛髮型和肢端型:光療或光化學療法,如,PUVA等;中醫中藥;自體表皮移植或黑素細胞移植(暴露部位或患者要求的部位)。區域性外用藥治療參考穩定期侷限型。

2、節段型:

自體表皮移植或黑素細胞移植,包括自體表皮片移植,微小皮片移植,刃厚皮片移植,自體非培養表皮細胞懸液移植,自體培養黑素細胞移植等。其他參考穩定期侷限型治療。

  三、治療細則

  (一)激素治療:

  1、區域性外用激素:適合於白斑累及面積<10%的進展期皮損。超強效或強效激素,可連續外用1~3個月或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使用,或予強弱效或弱中效激素交替治療。弱效激素效果相對較差,強效激素效果相對較好。成人推薦外用強效激素。如果連續外用激素治療3~4個月無複色,則表明對激素治療療效差,需更換為其他治療方法。

  2、系統用激素:主要適用於泛髮型進展期白癜風患者。口服或肌內注射激素可以使進展期白癜風儘快趨於穩定。成人進展期白癜風,可小劑量口服潑尼鬆0.3mg/kg/d,連服1~3個月,無效中止。見效後每2~4周遞減5mg,至隔日5mg,維持3~6個月。或複方倍他米鬆1ml,肌內注射,每20~30天1次,可用1~4次。

  (二)光療及光化學療法:

1、區域性光療:

每週治療2~3次,按說明書要求根據不同部位選取不同的初始治療劑量,或者在治療前測定最小紅斑量(MED),起始劑量為最小紅斑量的70%。下一次的照射劑量視前次照射後出現紅斑反應情況而定:如未出現紅斑或紅斑持續時間<24小時,治療劑量提高10%~20%,直至單次照射劑量達到3.0J/平方釐米(Ⅲ型、Ⅳ型面板)。

2、全身光療:

每週治療2~3次,初始劑量及下一次治療劑量調整與區域性類同。比PUVA治療方便,治療後眼睛不需要遮光保護,光毒性反應少。對治療無效的患者,可換用PUVA治療。關於最大安全累積劑量尚無確切的資料,目前文獻中白色人種最長治療時間為15個月,治療次數為133次,累積劑量為246J/平方釐米。一項治療指南認為最少應治療6個月,如果效果理想,可以接受長達2年的治療。但經過第一年的治療後,患者應休息3個月再治療。

3、區域性光化學療法:

對於侷限性白癜風,區域性外塗呋喃香豆素類藥物(8-MOP、補骨脂酊等)+日晒時一種療效好,實用性強的治療選擇,可以用於成人和5歲以上的兒童。白斑累及體表面積<10%的患者:每天在白斑處塗以呋喃香豆素類藥物,30分鐘以後日晒,每天白斑部位在上午10點到下午4點日晒白斑部位15~20分鐘。

膚色較白的人開始時每天日晒5~10分鐘,2周後如果區域性沒有淡紅斑出現,每天日晒時間增加到35~45分鐘。白斑累及體表面積<20%的患者:每天在白斑部位塗以呋喃香豆素類藥物,塗藥後30分鐘區域性照射UVA,UVA開始劑量1~2J/平方釐米,以後每次增加0.25~0.5J/平方釐米。每週治療2次。出現淡紅斑後,劑量不再增加,維持紅斑量。

4、口服光化學療法:

適用於白斑累及體表面積>20%的患者,對及外用PUVA治療抵抗的患者,年齡>12歲的患者。治療方法:UVA照射前1.5小時口服8-MOP0.3~0.4mg/kg,UVA開始劑量1~2J/平方釐米,以後每次增加0.25~0.5J/平方釐米,直至淡紅斑出現。UVA的劑量應始終維持在最小紅斑出現量。每週治療2次,不能連續2天治療。口服8-MOP後在室內室外均應戴防UVA眼鏡18~24小時,外出使用防晒劑,避免日晒。

5、光敏藥物:

①外用補骨脂素、煤焦油製劑等。

②中藥光敏藥:補骨脂、白芷、無花果等。

  禁用:妊娠期、哺乳期婦女,糖尿病、肝腎功能異常者,白內障,光敏者,面板癌,外陰部位,對補骨脂素過敏或不耐受者。

(三)移植治療:

適用於穩定期白癜風患者,尤其適用於侷限型和節段型白癜風患者,其他型別白癜風的暴露部位皮損也可以採用。治療需考慮白斑的部位和大小,進展期白癜風及瘢痕體質患者為移植禁忌症。常用的移植方法包括:自體表皮片移植,微小皮片移植,刃厚皮片移植,自體非培養表皮細胞懸液移植,自體培養黑素細胞移植,單株毛囊移植等。自體表皮移植操作簡單可行,療效較好。移植治療與光療聯合治療可提高臨床療效。

(四)免疫抑制劑:

外用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包括他克莫司軟膏及吡美莫司乳膏。治療時間為3~6個月,複色效果最好的部位是面部和頸部。粘膜部位和生殖器部位也可以使用。無激素特別是強效激素引起的副作用,但要注意增加區域性感染如毛囊炎等。

(五)維生素D3衍生物:

外用卡泊三醇及他卡西醇可用於治療白癜風,每日2次外塗。維生素D3衍生物可與窄譜UVB、308nm準分子鐳射、PUVA等聯合治療。也可以與外用激素和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聯合治療。區域性外用卡泊三醇或他卡西醇可增強窄譜UVB治療白癜風的療效。卡泊三醇或他卡西醇結合補骨脂素+日光照射的治療效果優於單純使用卡泊三醇或他卡西醇。與PUVA聯合使用,尤其於單用PUVA無效的手足皮損。

(六)中醫中藥:

辨病結合辨證:分為進展期和穩定期2個階段,形成與之相對應的四個主要證型(風溼鬱熱證、肝鬱氣滯、肝腎不足證、瘀血阻絡證)。進展期表現為風溼鬱熱證、肝鬱氣滯,穩定期表現為肝腎不足證、瘀血阻絡證。兒童常表現為脾胃虛弱。治療尚進展期以驅邪為主,疏風清熱利溼,疏肝解鬱;穩定期以滋補肝腎、活血化瘀為主,根據部位選擇相應引經藥。

(七)脫色治療:

主要適用於白斑累及面積>95%的患者。已經證實對複色治療的各種方法抵抗,在患者要求下可接受面板脫色。常用脫色劑:20%莫諾苯宗(氫醌單苯醚),每日2次,連用3~6周;也可用20%4-甲氧基苯酚乳膏(對苯二酚單甲醚)。開始用10%濃度的脫色劑,以後每1~2個月逐漸增加濃度。每天兩次,先脫色曝光部位再脫色非曝光部位,1~3月出現臨床療效。注意減少面板對脫色劑的吸收,身體擦藥後2~3小時禁止接觸他人面板。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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