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上通用的標準是採用2000年美國脊髓損傷委員會修訂的標準,即ASIA神經功能分類標準(改進的Frankel指數):
A級,完全性損傷。在脊髓損傷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無任何感覺和運動的功能保留;
B級,不完全性損傷。在損傷神經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存在感覺功能,但無運動功能;
C級,不完全性損傷。在損傷平面以下存在感覺和運動功能,但大部關鍵肌的肌力<3級;
D級,不完全性損傷。損傷平面以下存在感覺和運動功能,且大部關鍵肌的肌力≥3級;
E級,正常感覺和運動功能正常。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