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常見於育齡期女性,對於這些患者結婚生育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下面為大家介紹狼瘡患者備孕、懷孕及哺乳期的注意事項。
患者結婚的最好時機是病情穩定且無內臟器官嚴重損害。狼瘡患者如已有小孩或病情在活動期,要嚴格避孕,不宜應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製劑的避孕藥,可用僅含孕激素的避孕藥(很少使病情復發,但更有可能發生與藥物相關的併發症),不宜應用節育環(避免宮內感染),不要根據月經週期來推測安全期,最好用機械屏障法,如陰道隔膜或避孕套。
狼瘡患者不能懷孕的情況:
(1)狼瘡發病頭2年;
(2)病情尚未控制(正用大量激素)者或未獲長期穩定者,因為活動期懷孕,60%以上的病情惡化,但病情控制、只用小劑量激素時懷孕僅7%病情加重。另外,活動期懷孕,胎兒風險也大;
(3)有腎、腦、心和肺等重要臟器受累者;
(4)活動性腎病或血肌酐>2mg/ml(176.8umol/L)。
狼瘡患者懷孕時機:
(1)無重要器官的受累;
(2)病情緩解穩定>1年;
(3)強的鬆維持量<10mg/日;
(4)未使用免疫抑制劑至少6個月。
懷孕前注意:
(1)到婦產科就診:查有關專案如抗弓形體抗體等;
(2)到風溼科就診,並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因10-50%的患者在妊娠中或產後數月內病情復發,狼瘡可引起流產、早產、死胎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血清抗磷脂抗體陽性者易流產和胎死宮內。
懷孕後注意:
(1)定期到產科和風溼科診治,嚴密監測狼瘡有無活動;
(2)懷孕的頭3月和後3月是重點觀察期,酌情加減激素:頭3月易流產,後3月和分娩後易復發,切忌隨意用藥,穩定者的激素劑量不調整。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