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麻醉科 副主任醫師 費巨集祥

  系統性紅斑狼瘡常見於育齡期女性,對於這些患者結婚生育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下面為大家介紹狼瘡患者備孕、懷孕及哺乳期的注意事項。

  患者結婚的最好時機是病情穩定且無內臟器官嚴重損害。狼瘡患者如已有小孩或病情在活動期,要嚴格避孕,不宜應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製劑的避孕藥,可用僅含孕激素的避孕藥(很少使病情復發,但更有可能發生與藥物相關的併發症),不宜應用節育環(避免宮內感染),不要根據月經週期來推測安全期,最好用機械屏障法,如陰道隔膜或避孕套。

  一、狼瘡患者不能懷孕的情況:

  (1)狼瘡發病頭2年;

  (2)病情尚未控制(正用大量激素)者或未獲長期穩定者,因為活動期懷孕,60%以上的病情惡化,但病情控制、只用小劑量激素時懷孕僅7%病情加重。另外,活動期懷孕,胎兒風險也大;

  (3)有腎、腦、心和肺等重要臟器受累者;

  (4)活動性腎病或血肌酐>2mg/ml(176.8umol/L)。

  二、狼瘡患者懷孕時機:

  (1)無重要器官的受累;

  (2)病情緩解穩定>1年;

  (3)強的鬆維持量<10mg/日;

  (4)未使用免疫抑制劑至少6個月。

  三、懷孕前注意:

  (1)到婦產科就診:查有關專案如抗弓形體抗體等;

  (2)到風溼科就診,並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因10-50%的患者在妊娠中或產後數月內病情復發,狼瘡可引起流產、早產、死胎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血清抗磷脂抗體陽性者易流產和胎死宮內。

  四、懷孕後注意:

  (1)定期到產科和風溼科診治,嚴密監測狼瘡有無活動;

  (2)懷孕的頭3月和後3月是重點觀察期,酌情加減激素:頭3月易流產,後3月和分娩後易復發,切忌隨意用藥,穩定者的激素劑量不調整。

  五、狼瘡患者懷孕後藥物使用原則:

  (1)只有適應證明確,且益處(常針對母親)超過藥物潛在危險(常針對胎兒)時才能用藥;

  (2)儘量避免在孕期前3月用任何藥物(包括非處方藥);

  (3)使用最小有效劑量和最短時間;

  (4)儘量使用已廣泛應用於妊娠期間並有良好安全性的藥物,避免用在理論上可行但尚未經證實的新藥;

  (5)大多數分子量<1500的藥物能穿過胎盤,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

  (6)儘量避免同時用多種藥物。

  六、常用藥物建議:

  (1)非甾類抗炎藥:包括芬必得、扶他林、樂鬆和莫比可等藥物。這些藥物通常是安全的,但這類藥物可能會引起液體瀦留,加重高血壓及腎功能不全,在妊娠後期應避免使用,因其還可導致未成熟胎兒的動脈導管未閉。

  (2) 激素:除含氟激素如地塞米松和倍他米鬆,其他激素包括強的鬆、美卓樂和強的鬆龍等可被胎盤的羥化酶滅活而不被胎兒吸收,可使用。但激素也會帶來一些較嚴重的問題,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先兆子癇及未成熟胎兒的胎膜早破。因此,如果長期應用激素,強的鬆或強的鬆龍劑量應小於5mg,對於極度活動的狼瘡患者,使用甲基強的鬆龍衝擊劑量為250mg和500mg或許是安全的。

  (3)免疫抑制劑:除硫唑嘌呤、環孢素和他克莫司外,其他免疫抑制劑包括環磷醯胺、甲氨蝶呤、黴芬酸酯、來氟米特等均屬於禁忌。

  (4)羥氯喹:這是狼瘡治療的基石藥物,它在控制疾病活動、預防血栓、防止復發、降低代謝綜合徵及使患者長期存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其在狼瘡或其他結締組織病孕婦中的安全性已得到了證實,尚無胎兒畸形、聽力和視力及神經毒性等方面的報道。且孕期停用羥氯喹之後導致狼瘡爆發的風險明顯增高。因此,懷孕後不應停用羥氯喹。因磷酸氯喹的毒性比羥氯喹大一些,故建議使用磷酸氯喹的患者改為羥氯喹。

  (5)生物製劑:在孕婦中治療的經驗不多,尚需要進一步觀察。

  (6)抗凝藥物:低劑量的阿司匹林和潘生丁是安全的,各種劑型的肝素是安全的,而禁用噻氯匹定(抵克立得,Ticlopidine)和氯吡格雷(波立維)。華法林和香豆素在胎兒器官形成期(孕6-10周)禁止使用。注意:接受肝素抗凝的患者應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直到哺乳期結束。

  (7)降壓藥:能使用的降壓藥物主要為那些較古老的降壓藥如甲基多巴和硝苯地平等,而其他降壓藥如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和利尿劑均禁止使用,因這些藥物毒性是引起胎兒腎功能衰竭和羊水減少。孕早期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有引起胎兒先天畸形的報道。

  七、狼瘡孕婦病情活動的治療:

  (1)用藥要充分考慮母親和胎兒的安全性;

  (2)激素劑量增大或甲基強的鬆龍衝擊治療;

  (3)可使用免疫球蛋白衝擊治療;

  (4)如果不考慮胎兒的安全性,可應用CTX衝擊。

  八、狼瘡孕婦胎兒監測:

  (1)孕早期:從第10周開始,每次就診時監測胎心音;

  (2)孕中期:每2周就診一次,監測胎心音,第18~20周應用B超檢查有無先天性缺陷,通過測定子宮底高度評估胎兒的發育狀態,必要時應用超聲檢查;

  (3)孕晚期:每3~4周進行超聲檢查,每週進行子宮底高度測量,評估胎兒的發育狀態,第28~30周應用多普勒進行生物物理學檢測(如羊水量、胎動、呼吸及胎心音等)。

  九、狼瘡患者終止妊娠指徵:

  (1)心臟受累:如心內膜炎、心肌炎和心功能不全;

  (2)進展性腎小球腎炎或腎功能衰竭;

  (3)腎病綜合徵;

  (4)雖無明顯症狀,但免疫監測指標明顯升高者。

  十、狼瘡患者分娩注意事項:

  (1)一般情況下,疾病穩定期懷孕且無明顯的內臟損害可安全分娩;

  (2)分娩前提前住院;

  (3)分娩過程中,因胃排空減慢及腸動力減弱導致胃腸輸送時間延長,常用胃腸外給藥;

  (4)臨產時用相當於產前激素劑量1倍的琥伯酸氫化考的鬆靜點(200mg/日);產後第1天:琥珀酸氫化可的鬆200~300mg靜滴;產後第2天:琥珀酸氫化可的鬆160~200mg靜滴;產後第3天恢復產前劑量,強的鬆至少10mg/d維持6周。

  十一、狼瘡患者哺乳期注意事項:

  (1)最好不要親自餵養嬰兒,避免加重身心負擔及抗核抗體等通過母乳進入胎兒體內;

  (2)如需親自餵養,應多休息;

  (3)可用強的鬆和甲基強的鬆龍,因在乳汁中僅以低濃度存在;

  (4)強的鬆>20mg/日時,應在服藥4h後哺乳;

  (5)禁用所有免疫抑制劑包括依木蘭;

  (6)可用半衰期較短的非甾類抗炎藥,如布洛芬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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