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出生的嬰兒約有7‰至10‰為先天性心血管異常,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巨大的不幸和深重的負擔。據現代醫學研究發現,可致胎兒心臟發育畸形的高危因素有以下七種:
1、有先天性心臟病家族遺傳史。兄弟姐妹同時患先心病、父母與子女同時患先心病的情況頗不少見了,而且其疾病性質甚為近似。若母親所生的第一胎患有先心病,第二胎患病的可能性為2%左右;若連續兩胎皆為先心病者,再生的先心病兒可能增至10%。若母親患有先心病,第二代患先病的危險性為10%。
2、孕婦患有糖尿病而未經治療和控制病情者,可致胎兒先天性心臟病的危險性為2%,如果妊娠早期病情控制穩定,則危險性下降。
3、孕婦在妊娠早期接觸致畸藥物,如鋰、苯妥英鈉或類固醇等,都可導致胎兒先心病的患病率達到2%。
4、妊娠早期受到放射性物質如X射線、同位素等過量照射。
5、病毒感染。婦女在懷孕最初3個月,特別是懷孕3周-8周,如遭到病毒感染,胎兒易發生心臟血管畸形。其中風疹病毒是引起胎兒先心病的主要罪魁禍首。此外,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柯薩奇病毒、皰疹病毒等也往往是小兒先心病的“作案者”。
6、近親婚配。近親婚配是使胎兒致畸而發生先心病的高危因素。
7、不良嗜好。孕婦嗜好“吞雲吐霧”或丈夫吸菸、妻子“被動吸菸”可使胎兒畸形或小兒先心病發生。嬰兒先心病發病率,吸菸母親所生嬰兒是不吸菸母親的二倍。夫妻“酒後同房受孕”,會使胎兒染色體發生異常,生下患酒精中毒症的嬰兒,大多數伴有心臟血管異常。
早期發現小兒先心病對優生優育至關重要。在妊娠20周-28周時,利用超聲心動圖檢查胎兒心臟,即可明確發現胎兒心臟是否有“缺損”。此外,還可發現胎兒有無腹水或水腫等情況,從而推測胎兒是否患有心臟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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