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是由多種人類腸道病毒引起的一種兒童常見傳染病。它於1957年在加拿大首次報告,我國自1981年在上海始見本病,以後城市均有報導。我國於2008年5月將其規定為法定報告管理的丙類傳染病。
手足口病多發生在5歲以下的兒童,臨床表現是急性起病,發熱,口腔黏膜出現散在皰疹,手、足、肘、膝和臀部出現斑丘疹、皰疹,皰疹周圍可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慾不振等症狀。疾病多在一週內痊癒,預後良好。極少數病例(尤其是小於3歲者)病情進展迅速,在發病1~5天左右出現腦膜炎、腦炎(以腦幹腦炎最為凶險)、腦脊髓炎、肺水腫、迴圈障礙等,極少數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
為什麼兒童容易患手足口病
人對腸道病毒普遍易感,不同年齡組均可感染髮病,但以5歲及以下兒童為主,尤其以3歲及以下嬰幼兒發病率最高,佔發病數85%~95%,主要原因由於該年齡組的兒童抵抗能力低下,母體所賦予的抗體已經消失,而自身的細胞及體液免疫機制尚未發育完善所致。患者、隱性感染者和無症狀帶病毒者均為主要傳染源。發病前數天,感染者咽部與糞便就可檢出病毒,通常以發病1周內傳染性最強。
在急性期,患者糞便排毒4~8周,咽部排毒1~2周。腸道病毒可經胃腸道(糞―口途徑)傳播,也可經呼吸道(飛沫、咳嗽、打噴嚏等)傳播,亦可因接觸患者口鼻分泌物、面板或黏膜皰疹液及被汙染的物品等傳播。顯性感染和隱性感染後均可獲得特異性免疫力,產生的中和抗體可在體記憶體留較長時間,對同血清型病毒產生較強的免疫力,但不同血清型間鮮有交叉免疫,因此,可以發生不同血清型感染而發生一次以上的手足口病情況。
如何早期發現手足口病重症的患兒
具有以下特徵,尤其3歲以下的患者,疾病1~5天以內,有可能在短期內發展為重症的病例,應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有針對性地做好救治工作,從而降低死亡的發生。
1、持續高熱 體溫(腋溫)>39℃,持續3天以上,常規退熱效果不好;
2、神經系統表現 出現精神萎靡不振或煩躁不安,嘔吐、頻繁驚跳、肢體抖動、無力、站立或坐立不穩等;
3、呼吸異常 呼吸增快,呼吸節律改變,需警惕肺水腫;
4、迴圈功能障礙 心率增快,出冷汗、四肢涼、面板花紋、血壓升高、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延長(>2秒);
5、外周血白細胞計數升高 超過15×109/升;
6、血糖升高 出現應激性高血糖,血糖>8.3毫摩爾/升。
如何治療和預防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屬自限性疾病,普通病例一般一週左右病情控制,以對症治療為主,居家隔離,避免交叉感染,適當休息,清淡飲食,做好口腔和面板護理。重症病例需要住院治療,由專業醫護人員進行積極的救治。
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作息規律和EV71疫苗接種有助於預防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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