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主治醫師 袁媛

  常常聽到患者家屬無奈的說“他(她)就聽醫生的話。”每次聽到這樣的表達時我都感到家屬心裡深深的傷痛,其實這不比患者來得輕。本人才疏文淺,只能轉載一些好文章給大家。希望以己綿薄之力,能給更多患者及家庭帶來治療之光。

  一、從發現異常到就診

  1、跡象
  青少年期學習成績下降,不講衛生,同學間鬧矛盾耿耿於懷,這些未必就是病,關鍵是學習成績下降的速度很快,跌幅很大,而自己又不太在乎,尤其是對家長和老師的處罰都無動於衷,你可能要請精神科醫生看看是不是病;不講衛生到一年不理髮,半年不洗澡,你就再也不能只說他是衛生習慣不好,要請精神科醫生鑑定一下是否有病;同學間鬧矛盾,導致他感到同學只要一上課就在罵他,放學有人在跟蹤他,家裡被人裝有攝像頭或竊聽器,這種神神祕祕的,類似偵探小說中的內容,你務必請精神科醫生鑑定是否有病。
  2、不肯就醫
  發現病人有病,應當立即就醫,這是常識,但操作起來有四個問題。第一,這些異常現象算不算病,還是僅僅是性格問題,逆反心理?所以產生不確定心理;第二,就是想看病,病人不承認有病,也帶不到精神病醫院去;第三,即使病人願意聽從家人的安排來看病,會不會本來沒病,吃了精神病的藥,反而吃出病來?第四,把家人帶到精神病院,這不毀了他的名譽,將來找工作、找物件怎麼辦?

  3、間接就醫
  鑑於以上四種理由,家屬採取三種應對方法,一是等等看,再觀察一段時間;二是通過熟人,輾轉請到當地精神科醫生到家裡來看病,或家屬到醫院,私下請醫生來家看病,並付以高額的出診費;三是家屬不帶病人(因為病人不肯來),自己來院諮詢精神科醫生。我們認為,等就是拖延,如果不是病,當然沒有任何損失,如果是病,等就等掉了早期治療的機會,減少了治癒的可能性,而是不是病,精神科醫生判定總要比家屬判定準一些,所以拖延的弊大於利;請醫生到家裡看病,通常是症狀尚不典型,家屬還沒有下決心讓病人上醫院看病,於是瞞著病人請醫生回來,醫生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家屬事先又交代,這也不能問,那也不能問,精神檢查的效率大大降低,症狀不典型,精神檢查又不徹底,診斷準確性就大大下降,再加上病人不肯服藥,暗服藥種類寥寥,所以治療效果就得不到保證;家屬自己來院諮詢,雖然因為缺乏精神檢查,但醫生仍有一初步印象診斷,如果家屬不信,一個不行,還可諮詢二個,如果印象診斷一致,這能促進家屬下決心帶病人來就診。如果病人實在不肯來診,有經驗的醫生可能會開些較安全的藥物給病人治療,有時病情完全緩解,醫生都沒有見到病人。當然大多數醫生會以不見病人不能開藥而規避風險,家屬也拿他們沒轍。

  4、直接就診
  初次就診時,家屬應當直接選擇精神病專科醫生,而不要繞到神經科醫生那裡去,初診應當不惜診金選擇專家(儘管專家也是良莠不齊),首次做出正確的診斷,可為以後治療方向指路,不要選擇中醫,因為中醫對精神分裂症的療效不好,通常參進西藥治療;不要選擇無資質的個體醫生,他們往往為了招攬病人而放出包治和永不復發的大話,而世界上任何高階的醫生都做不到這一點;慎重選擇千里之外的名醫,因為地方越遠,資訊傳遞就越容易走樣;特別要慎重選擇私立精神病醫院,幾個個案的療效好不意味它們勝公立醫院一籌。

  二、暗服藥

  三、選醫生

  1、不一定要長期盯著一個醫生看
  我們有一個習慣,就是一旦習慣於在哪個醫生手裡看病,就一直盯著這個醫生看,理由是這個醫生熟悉我的病情,其內在因素是找熟悉的醫生好交流一些,如果疾病恢復順利,這樣做當然沒什麼不好;如果疾病沒有什麼起色,建議你找其他醫生看一看,因為每個醫生的視角、看問題的思維方式、用藥習慣都相對固定,難免有盲點,再高階的醫生也是如此。甲醫生用A藥有過療效不好或不良反應大的軼事經驗,對A藥產生成見,以後不倫在何種場合,都不選擇A藥,而乙醫生對A藥沒有這樣的軼事經驗,對該藥不排斥,可能就會選擇該藥,你在甲醫生那裡長期沒機會嘗試A藥,而去乙醫生那裡就有機會嘗試A藥,假如你對恰恰A藥有效,在甲醫生那裡就被耽誤了,而去乙醫生那裡就治好了。
  2、不要跟醫生說你不考慮錢的問題
  每個人可能都聽說精神分裂症這個名詞,但精神分裂症這個病降臨到自己家,最初通常難以承受,家屬在一開始時希望一次投重金,將該病徹底撲滅,經濟狀況好一些的家屬會對醫生說,“你治療別考慮錢的問題,錢不是問題”。這時候家屬忽略了醫療已經市場化的通則,這句話可能激發一些醫生---當然不是所有醫生---更加肆無忌憚的亂用藥,所以家屬與醫生交流自己的經濟狀況時,應當有節制:“只要有效,不良反應能夠承受,儘量用一些便宜的藥物,實在需要,再用貴一些的藥物”。這樣既有低消費傾向,又不將用貴藥的可能性封死。至少不會支援醫生亂用藥的念頭。
  3、一次不要同時掛兩個專家號
  一些病人家屬因為對家人患病高度重視,又從外地趕來看病,掛一個專家號又不放心,於是就同時掛兩個專家號,這個專家剛看完,藥還沒拿,又來取病歷到另一個專家看,這難免會引起醫生的不快,而且是既引起第一個醫生的不快,又引起第二個醫生的不快,不快的原因是:(1)不信任醫生;(2)浪費資源。狡黠一些的病人家屬,掛兩個號,用兩個病歷,讓兩個醫生在互不知對方意見的情況下看病,然後由自己對兩個醫生下的結論進行比較。一個病人,兩個醫生看,意見完全一致,家屬當然是最滿意的,可是,經常意見並不完全一致,即使診斷一致,選擇的藥物可能也不一樣,這時用哪張處方,由家屬自己決定,而家屬對此是完全不懂的,選擇時只能憑感覺哪個醫生說的“更有道理”一些,就用哪張處方。而這種選擇其實是完全盲目的。多花點錢不說,反而增加病家對醫生的不信任,增加對醫囑的不依從,人為疏遠了醫患關係。
  4、用人不疑
  過於寶貝自己孩子的家屬,對精神藥物,尤其是老一代的、便宜的精神藥物缺乏安全感,而對新一代的、價格高的藥物反而放心花錢,其實貴藥未必適合你家的病人,從具體某一項不良反應來說,貴藥也未必就不良反應輕,家屬應當承認是外行,否則不要看醫生了,既然選擇了特定的醫生,就應相信他,至少在一個時段上相信他,如果覺得醫生說的不對,或療效不滿意,可以換醫生,而不要就醫生的決定做反覆的、過多的質疑,這還不如換個醫生痛快。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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