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應個體化:需根據患者臨床表現、病情活動度、功能、殘疾、脊柱及臀部的損傷、一般狀況及患者意願和期望值來選擇用藥。
(2)病情監測應包括病史、臨床措施、實驗室檢查和影像學、所有臨床表現等,監測頻率取決於症狀、嚴重性和藥物治療。
(3)最佳治療是藥物和非藥物治療的結合。
(4)非藥物治療包括患者教育和有規律的鍛鍊。
(5)推薦非甾類抗炎藥(NSAIDs)作為有疼痛和晨僵患者的一線用藥。對於胃腸道損傷危險性高的患者,可用非選擇性NSAIDs加胃保護劑或選擇性COX-2抑制劑。
(6)對NSAIDs療效不佳、有禁忌和(或)不能耐受的患者可用鎮痛藥如對乙醯氨基酚和阿片類來控制疼痛。
(7)可直接注射皮質激素到骨骼肌肉炎症的區域性,但無證據支援全身用皮質激素治療中軸病變。
(8)無證據提示病情緩解抗風溼藥(DMARDs)包括柳氮磺吡啶和甲氨喋呤對中軸病變有效,柳氮磺吡啶可用於治療有外周關節炎的患者。
(9)對於持續而明顯的病情活動患者,除使用ASAS推薦的常規治療外,還應給予抗腫瘤壞死因子(TNF)治療。但無證據表明中軸受累的患者,在用抗TNF治療前或同時必須用DMARDs。
(10)無論年齡大小,有難治性疼痛或殘疾及影像學顯示有結構破壞的患者應行全髖關節成形術。某些患者行脊柱手術如矯正截骨術或固定術可能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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