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傳因素
哮喘是多基因遺傳病,具有家族聚集傾向。研究表明,父母中一方患有哮喘的兒童,其患哮喘的概率是正常兒童的2―5倍;父母雙方均患有哮喘的兒童,其患哮喘的概率則是正常兒童的10倍。研究也發現,哮喘患兒存在多個易感基因、基因多型性和拷貝數的突變等,這些研究或有助於尋找兒童哮喘的全新防治方向。
2、環境誘發因素
與兒童哮喘相關的過敏原存在地區差異,並且隨氣候、季節、居室和衛生的不同而種類不一。眾多研究顯示,持續哮喘往往與暴露室內環境的過敏原有關。在城市家庭中,蟑螂也是與哮喘相關的優勢過敏原之一。花粉過敏是急性哮喘加重的觸發因素。而在潮溼的環境條件下,最大的危險因素是對鏈格孢屬真菌的過敏。國內外指南和研究也提及吸菸對兒童哮喘的影響,特別是母親孕期吸菸對兒童哮喘的發病有很大影響。有研究建議,停止吸菸、脫離煙霧環境以及減少室內外汙染物和刺激物的暴露等成年哮喘患者的迴避性措施同樣可以在哮喘患兒中嘗試。
(3)食物致敏因素
食物過敏因素多見於對牛奶和雞蛋白過敏。嬰兒溼疹最重要的過敏因素與牛奶蛋白有關,過敏成分包括酪蛋白和β-乳清蛋白。此外,還要注意其他食物過敏因素,例如花生等堅果、海鮮類食物的過敏等。
4、感染
兒童哮喘的發作有時與感染因素相關,其中主要與病毒、支原體感染等有關。這部分發病因素有些與基因突變有關,特別是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感染後哮喘發作,可能與炎性因子如白介素-13等基因多型性相關。
5、運動
運動誘發性哮喘(EIA)的發病機制不同於免疫球蛋白IgE所介導的兒童哮喘。患兒一般在劇烈運動數分鐘時開始出現胸悶、喘息、咳嗽、呼吸困難,運動停止後5、10min症狀達高峰,30、60min內自行緩解。EIA症狀的出現與運動型別有一定的關係。最常出現EIA的運動型別有騎自行車、跑步、花樣滑冰。而在溫暖、潮溼環境下進行的運動,如游泳、羽毛球、網球則較少出現EIA。
6、哮喘預測指數
哮喘預測指數(API)能有效地預測年齡<3歲的喘息兒童發展為持續性哮喘的危險性。API內容是患兒在過去1年中喘息發作≥4次,具有1項主要危險因素或2項次要危險因素。
其中,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①父母有哮喘病史;
②經醫生診斷為特應性皮炎;
③有吸入變應原致敏的依據。
次要危險因素包括:
①有食物變應原致敏的依據;
②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4%;
③與感冒無關的喘息。如哮喘預測指數為陽性,建議按哮喘規範化治療。對於指數陽性的患兒,必須定期(每3―6個月)重新評估,以判斷是否繼續需要抗哮喘治療。2014年《全球哮喘防治的創議方案》中對年齡<5歲兒童哮喘診治方法中提到:API陽性的反覆喘息幼兒比API陰性的幼兒,在6―13歲時發展成哮喘的可能性增加4―6倍。
以上這些高危因素對兒童哮喘的發病有著重要影響,這些因素可以是單獨作用,更多則是共同作用、互相影響。其中,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的互動作用是目前對哮喘發病機制研究的一大熱點。
兒童哮喘防治策略
目前,國際上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哮喘的防治指南和策略,不同國家也針對本國情況釋出了相關指南,我國在2008年制定了《兒童支氣管哮喘診斷和防治指南》。
1、兒童哮喘治療的目標
①達到並維持症狀的控制;
②維持正常活動,包括運動能力;
③使肺功能水平儘量接近正常;
④預防哮喘急性發作;
⑤避免因哮喘藥物治療導致的不良反應;
⑥預防哮喘導致的死亡。
2、防治原則
哮喘控制治療應越早越好。要堅持長期、持續、規範、個體化治療原則。治療包括:
①急性發作期:快速緩解症狀,如平喘、抗炎治療;
②慢性持續期和臨床緩解期:防止症狀加重和預防復發,如避免觸發因素、抗炎、降低氣道高反應性、防止氣道重塑,並做好自我管理。注重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相結合,不可忽視非藥物治療如哮喘防治教育、變應原迴避、患兒心理問題的處理等在哮喘長期管理中的作用。
3、長期治療方案
根據年齡分為≥5歲和<5歲兒童哮喘長期治療方案。長期治療方案分為5級。對以往未經規範治療的初診哮喘患兒,應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分級,選擇第2級、第3級或第4級治療方案。在各級治療中,每l、3個月稽核1次治療方案,根據病情控制情況適時適當調整。
如哮喘得到控制,並維持至少3個月,治療方案可考慮降級,直至確定維持哮喘控制的最小劑量。如部分控制,可考慮升級治療以達到控制。但升級治療之前首先要檢查患兒吸藥技術、遵循用藥方案的情況、變應原迴避和其他觸發因素等情況。如未控制,升級或越級治療直至達到控制。在兒童哮喘的長期治療方案中,除每日規則地使用控制治療藥物外,應根據病情按需使用緩解藥物。
4、急性發作期治療
主要根據急性發作的嚴重程度及對初始治療措施的反應,在原基礎上進行個體化治療。對於危重哮喘患兒應置於良好的醫療環境中供氧,以維持血氧飽和度在0.92以上,以便進行心肺監護,監測血氣分析和通氣功能,對未作氣管插管者,禁用鎮靜劑。
5、患者教育
雖然目前哮喘尚不能根治,但通過有效的防治教育與管理,建立醫患之間的夥伴關係,可以實現哮喘的臨床控制。哮喘防治教育是達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標最基本的環節。2012年《兒童哮喘國際共識》釋出,共識提出,患兒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均應接受哮喘治療教育,並與哮喘健康教育使者共同合作,以優化哮喘的管理。哮喘控制的客觀評價手段是肺通氣功能及峰值流速的測定。
有條件者可以每3個月做1次肺功能測定,年齡≥5歲的患兒可以每天堅持峰值流速測定並記錄。兒童哮喘控制測試和哮喘控制調查問卷等經臨床驗證的哮喘控制工具可用於評估哮喘控制水平,並可作為肺功能的補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