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貧血定義與分級
WHO推薦妊娠期血紅蛋白Hb<110g/L,可診斷為妊娠合併貧血。貧血可以分為輕度貧血100-109 g/L,中度貧血70-99 g/L,重度貧血40-69 g/L,極重度貧血<40g/L。亞太地區診斷中,妊娠婦女血紅蛋白Hb<90g/L即為重度貧血,但現在我國還是按照WHO的診斷標準。設定分級的意義在於要重視妊娠期貧血,因為產科有出血的存在。
妊娠期鐵缺乏也應引起重視
妊娠期鐵缺乏目前尚無統一診斷標準,指南推薦當血清鐵蛋白<20ug/L即可診斷。臨床上很多醫生對於這一時期缺鐵性貧血很重視,但是在缺鐵性貧血發生之前的鐵減少期以及缺鐵性紅細胞生成期這兩個時期並不重視。
鐵減少期指的是:體內儲存鐵下降,血清鐵蛋白<20ug/L,轉鐵蛋白飽和度和Hb正常。缺鐵性紅細胞生成期指的是:體內儲存鐵下降,血清鐵蛋白<20ug/L,轉鐵蛋白飽和度<15%,Hb正常。缺鐵性貧血指的是:紅細胞內鐵明顯減少,血清鐵蛋白<20ug/L,轉鐵蛋白飽和度<15%,Hb<110g/L。
妊娠期缺鐵性貧血是指妊娠期因鐵缺乏導致的貧血,Hb<110g/L。
妊娠期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的指南解讀
臨床表現
臨床上出現嚴重貧血者比較少,多數屬於輕度貧血。輕度貧血沒有明顯臨床表現,疲勞較為常見,嚴重貧血時可出現面色蒼白,乏力、心悸、頭暈、呼吸困難和煩躁等。Hb下降之前儲存鐵即可耗盡,故尚未發生貧血時也可以出現疲勞、易怒、注意力下降及脫髮等鐵缺乏的症狀。
診斷
1、實驗室檢查
a、血常規:Hb、MCV、MCH、MCHC均降低。血塗片表現為低色素小細胞貧血。
b、血清鐵蛋白:是妊娠期最佳的鐵缺乏實驗室診斷標準。血清鐵蛋白<20ug/L的貧血應考慮IDA,血清鐵蛋白<30ug/L提示鐵耗盡的早期,需及時治療。但在感染時血清鐵蛋白也會升高,可檢測C-反應蛋白以鑑別診斷。
2、鐵劑治療試驗
小細胞低色素的貧血患者,鐵劑治療試驗同時具有診斷和治療意義。治療2周後Hb升高,提示為IDA。
鑑別診斷:
如果鐵劑治療沒有效果,應進一步檢查是存在吸收障礙、依從性差、失血及葉酸缺乏等情況,並轉診到上一級醫療機構。廣東、廣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慶等地中海貧血高發地區,應在首次產前檢查時常規篩查地中海貧血。
指南推薦:
1、小細胞低色素的貧血患者首選鐵劑治療試驗,治療2周後Hb升高,則提示為IDA。鐵劑治療無效者應進行鑑別診斷。
2、鐵劑治療無效者,應進一步檢查是否存在吸收障礙、依從性差、失血及葉酸缺乏等情況,並轉診至上一級醫療機構。
3、兩廣、兩湖、四川及重慶等地中海貧血高發地區,應在首次產前檢查時常規篩查地中海貧血。
4、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對所有孕婦檢測血清鐵蛋白。
5、血紅蛋白病的孕婦,應檢測血清鐵蛋白。
6、檢測C-反應蛋白有助於鑑別診斷因感染造成的血清鐵蛋白增高。
處理推薦:
1、一般原則
鐵缺乏和輕、中度貧血:以口服鐵劑為主,改善飲食,進食富含鐵的食物。重度貧血:口服或注射鐵劑,有些臨近分娩或影響到胎兒者,還可以少量多次輸濃縮紅細胞。極重度貧血:首選輸濃縮紅細胞,待Hb>70g/L。症狀緩解後可改為口服或注射鐵劑。Hb恢復正常後,應繼續口服鐵劑3-6個月,或至產後3個月。
2、飲食
孕婦膳食鐵吸收率為15%,孕婦對鐵的生理需要量比月經期量高3倍,且隨著妊娠進展增加,妊娠中晚期需攝入鐵30mg/d。通過飲食指導可增加鐵攝入和鐵吸收。膳食鐵中95%為非血紅素鐵。
含血紅素鐵的食物是紅色肉類和禽類。促進鐵吸收的食物有水果、土豆、綠葉蔬菜、菜花、胡蘿蔔和白菜等含維生素C的食物。有些食物會抑制鐵吸收,如牛奶及奶製品,穀物麩皮、穀物、高筋麵粉、豆類、堅果、茶、咖啡、可可。
3、鐵劑
孕婦儲存鐵耗盡時,僅通過食物難以補充足夠的鐵,需要補充鐵劑。口服補鐵有效,價廉且安全。診斷明確的IDA孕婦應補充元素鐵100-200mg/d。患血紅蛋白病的孕婦如果血清鐵蛋白<30ug/L,可予口服鐵劑。
a、口服鐵劑的用法:治療診斷明確的IDA,孕婦應補充元素鐵100-200mg/d,2周後複查Hb評估療效。通常2周後Hb增加10g/L,3-4周後增加20g/L。血清鐵蛋白<30ug/L的非貧血孕婦應攝入元素鐵60mg/d,8周後評估療效。
b、口服鐵劑的副作用:口服鐵劑的患者約有1/3出現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補充元素鐵≥200mg/d時容易出現噁心和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症狀。
常用的口服鐵劑很多,現在最常用的是多糖鐵複合物。建議進食前1h口服鐵劑,與維生素C共同服用,以增加吸收率。避免與其他藥物同時服用。
c、 注射鐵劑:不能耐受口服鐵劑,依從性不確定或口服鐵劑無效者可選擇注射鐵劑。注射鐵劑能使Hb水平快速並持續增長,其療效優於口服硫酸亞鐵。常用鐵劑有很多,目前認為蔗糖鐵最安全,右旋糖酐鐵可能出現嚴重不良反應。
d、 指南推薦:所有孕婦給予飲食指導,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鐵攝入和吸收。一旦儲存鐵耗盡,僅僅通過食物難以補充足夠的鐵,通常需要補充鐵劑。治療診斷明確的IDA孕婦應補充元素鐵100-200mg/d,治療2周後複查Hb評估療效。治療至Hb恢復正常,應繼續口服鐵劑3-6個月或至產後3個月。非貧血孕婦如果血清鐵蛋白<30ug/L,應攝入元素鐵60mg/d,治療8周後評估療效。患血紅蛋白病的孕婦如果血清鐵蛋白<30ug/L,可予口服鐵劑。建議進食前1h口服鐵劑,與維生素C共同服用,以增加吸收率。避免與其他藥物同時服用。較低鐵含量製劑可減輕胃腸道症狀。有明顯貧血症狀,或Hb<70g/L,或妊娠滿34周,或口服鐵劑無效者,均應轉診到上一級醫療機構。
4、輸血
當孕產婦Hb<60g/L建議輸血,當Hb60~70g/L根據患者手術與否和心臟功能等因素,決定是否需要輸血。由於貧血孕婦對失血耐受性低,如產時出現明顯失血應儘早輸血。有出血高危因素者應在產前備血或術前輸血。所有輸血均應獲書面知情同意。
預防與篩查:
對所有孕婦在首次產檢(最好在妊娠12周以內)檢查血常規,以後每8-12周重複檢查。血常規測定是確定貧血的初篩試驗,有條件者可檢測血清鐵蛋白。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