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紅斑狼瘡患者在妊娠頭 3 個月容易發生流產,末 3 個月和產後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紅斑狼瘡病人是否可以懷孕是有爭論的。在我們的臨床中,已觀察到大多數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緩解基礎上結婚、懷孕、生育。生育後病情仍然是緩解的,但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如:
( 1 ) 病情基本緩解 6 個月以上。
( 2 ) 抗心肌磷脂抗體陰性。陽性者容易流產、死胎。
( 3 ) 強的鬆服 15 毫克以下的維持量或不服激素。
( 4 ) 懷孕後應在專科醫師觀察下定期隨訪,在有經驗的醫院產科分娩。
( 5 ) 由於胎盤能氧化強的鬆,使之成為無活性的 11 ―酮形式,保護了胎兒。因此母親服用強的鬆對胎兒無影響。為防止妊娠期和產後病情惡化,視病情要增加劑量。病情穩定者可恢復原來劑量。
( 6 ) 地塞米松和 倍 他米 鬆不能 被 胎盤酶所氧 化,能影響胎兒,如 服這種 激素的病人需換成強的鬆。
( 7 ) 懷孕和哺乳期間要多補充鈣質,否則會加速病人的骨壞死。
( 8 ) 哺乳期間強的鬆劑量宜在每天 15 毫克以下,最多不超過 30 毫克。
( 9 ) 孕婦禁用水楊酸鹽、非 甾 體類消炎藥、抗瘧藥。免疫抑制劑亦應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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