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是育齡婦女易患的一種免疫性風溼病,過去認為狼瘡患者生育風險大,易造成死亡,不主張生育,使許多女性因不能生育喪失了做母親的權利,也使得許多家庭因女方不願生育而破裂。近年來隨著診治水平的提高和監測手段的進步,紅斑狼瘡病人可像正常人一樣生兒育女。作者多年來已有20多例紅斑狼瘡女性成功做母親的經驗,今就狼瘡患者生育中常見問題和對策做一簡介。
1、狼瘡活動與妊娠相互影響。紅斑狼瘡患者生育能力是正常的,但妊娠有風險,狼瘡活動使得早產、死胎、流產、胎兒宮內發育遲滯及子癇和先兆子癇的發生率高,屬高危妊娠,而妊娠也會誘發狼瘡活動,加重病情,因此狼瘡患者是否適合妊娠,需要醫生充分評估,權衡利弊,一旦確定妊娠,要有計劃性,需風溼科、產科和家屬通力協作,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
2、妊娠的時機。狼瘡患者要求生育的,經醫生評估符合以下情況可以妊娠:
(1)病情穩定至少6個月(最好1年)以上。
(2)24小時尿蛋白定量<0.5g。
(3)無重要臟器損害。
(4)激素相當於潑尼鬆量每日小於15mg。
(5)停免疫抑制劑(環磷醯胺、甲氨蝶呤、雷公藤、來氟米特、麥考酚酯)半年以上。
(6)、無服用妊娠期間禁忌的藥物。達不到上述標準,應避孕。
3、妊娠後隨訪。狼瘡患者一旦懷孕,應定期、按時到風溼科和產科隨訪和複診,28周內一般4周1次,28周至分娩2周1次,特殊情況隨診次數可增加。風溼科隨訪內容包括狼瘡病情變化的表現、血尿常規、肝腎功能、24小時尿蛋白定量、免疫球蛋白與補體、血糖、血脂、電解質、抗DSDNA抗體、新磷脂抗體、抗B2-糖蛋白1抗體;產科隨訪內容包括產科常規檢查、血壓、胎兒B超監測、胎心監測、胎兒心臟超聲等。
4、妊娠期狼瘡活動處理。妊娠可誘發狼瘡活動,一旦病情活動,應積極處理,確保母體安全。頭3個月病情重度活動應終止妊娠;輕度活動者潑尼鬆加量至20mg/日,共4周,然後逐漸減量至15mg/日以下維持,妊娠前未用羥氯喹者加羥氯喹0.4/日;病情中、重度活動者大劑量潑尼鬆或甲強龍衝擊,並儘快減量至潑尼鬆15mg/日以下,病情需要加用免疫抑制劑,尤其腎臟嚴重病變需免疫抑制劑治療時,可用硫唑嘌呤、環孢素或他可莫司。合併抗磷脂抗體綜合徵時應根據病情選擇阿司匹林或肝素治療。
5、妊娠期允許用的治療狼瘡藥物。狼瘡患者不能停藥,妊娠時激素最好用潑尼鬆、甲潑尼龍等不含氟的劑型,用最小能控制病情的劑量,如潑尼鬆不超過15mg/日,新生兒狼瘡或為促進胎兒肺發育成熟,可用地塞米松;免疫抑制劑能用硫唑嘌呤、環孢素、他可莫司,禁用甲氨蝶呤、麥考酚酯、環磷醯胺、來氟米特、雷公藤,已服上述藥物時應停藥半年後再妊娠,來氟米特先用消膽胺清除體內藥物再停藥半年。羥氯喹安全可用。
6、生產方式的選擇。整個妊娠中病情穩定者可自然分娩,妊娠期間病情不穩定或出現產科併發症者可剖宮產。
7、終止妊娠問題。妊娠頭3個月出現明顯狼瘡活動危及母體安全時,應終止妊娠。孕期監測胎盤功能低下危及胎兒,經產科與風溼科治療無好轉;或出現以下併發症應終止妊娠,如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精神異常、腦血管意外、心力衰竭、瀰漫性肺間質病變伴呼吸衰竭、24小時尿蛋白定量>3克伴有嚴重浮腫。妊娠滿38周胎兒發育成熟也建議終止妊娠。
8、生產時激素用量。服潑尼鬆5mg/日以下者,生產時不需增加激素量。服潑尼鬆5mg/日以上者,手術期間應激素補充治療,正常分娩、人工流產或中期引產手術的患者,應手術當日加潑尼鬆5mg或相當劑量激素,或術前半小時靜脈注射甲潑尼龍5mg或氫化可的鬆25mg,手術次日恢復口服劑量;剖宮產手術應在原口服劑量基礎上,手術當中靜脈給予甲強龍10mg-15mg或氫化可的鬆50mg-75mg,術後次日起氫化可的鬆20mg,8小時1次,術後第3天恢復術前用量。
9、母乳餵養與狼瘡用藥。服潑尼鬆或甲潑尼龍、羥氯喹者均可母乳餵養,如潑尼鬆超過20mg/日或想當劑量激素時,應棄去服藥後4小時內的乳汁,服藥4小時後再哺乳。服阿司匹林、華法令或用肝素時也可哺乳,服甲氨蝶呤、環磷醯胺、來氟米特、麥考酚酯、環孢素、他可莫司者不能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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