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一、治療原則
1、無症狀和肺功能正常的I期或II期結節病患者,一般不需要特殊的治療,但需要跟蹤觀察。
2、急性炎症表現(如發熱、多發性關節炎、結節性紅斑、可先給予非甾體類抗炎製劑(NSAIDs、治療;如果症狀明顯,NSAIDs治療無效,可以選用糖皮質激素。
3、對於症狀明顯或進行性發展的肺內或肺外結節病應該首選糖皮質激素。對於前葡萄膜炎,可以區域性使用糖皮質激素,但是對於後葡萄膜炎則應該採用全身用藥。
4、糖皮質激素抵抗的嚴重病例或病情進行性加重的患者可以使用免疫抑制劑(氨甲喋呤或硫唑嘌呤,但應該遵循合理的用藥原則,並進行治療監測。
二、治療藥物
1、糖皮質激素治療應該個體化。通常應用強的鬆20-40mg/天,1-3個月後,根據治療反應緩慢減量至5-10mg/天后,維持治療,療程6-12個月。停藥後的複發率為16-74%。
2、替代治療對於糖皮質激素治療無效或有嚴重副作用的患者,可以考慮使用免疫抑制劑,但應注意治療反應和毒性反應的監測。
Ⅰ、硫唑嘌呤劑量為100-150mg/天。
Ⅱ、氨甲蝶呤劑量為10-20mg/周。
Ⅲ、氯喹適用於面板及粘膜結節病,劑量為500mg/天,2周後改為250mg/天,連續5個半月,接著休息6個月。
3、併發症治療如果併發感染、支氣管擴張、及咯血等則需要進行相應的抗感染,止血治療。對於大咯血,可以通過支氣管鏡檢查確定出血部位後,考慮選擇性動脈造影和栓塞治療。
4、跟蹤觀察結節病I期每6個月複查一次,其它期每3-6個月複查一次,跟蹤觀察至少3年,直至X線正常化2年。尤其是對激素治療緩解的病人要加強跟蹤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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