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普外科 副主任醫師 屈坤鵬

  肝血管血管瘤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肝臟良性腫瘤。近20年來,由於超聲、CT、MRI等影像診斷技術的廣泛應用,肝血管瘤的檢出明顯增加,臨床上發現了許多無症狀的肝血管瘤。面對如此多的病人,如何選擇治療方式是外科醫生所面臨的主要問題。

  過去,人們常常把血管瘤的大小以及瘤體破裂出血的潛在危險作為外科治療的主要依據,從而作出諸如“瘤體大於××cm需行手術治療”的規定。比如, Adam 在1970年將直徑>4cm者稱為巨大肝血管瘤,並以此作為手術指徵。隨著對肝血管瘤認識的不斷深入,已有不少學者對這樣一個選擇手術的標準提出異議,如Adson提出肝血管瘤直徑大於10cm才可以手術。國內許多專家也根據自己的經驗對Adam規定的4cm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提出腫瘤直徑>15cm、>10cm、>8cm或>5cm者(無論是否有無明確的臨床症狀)方可施行手術的觀點。這一結果差距的來源可能是由於不同的個人見解、不同的外科中心、不同的病例等原因所致。新的資料顯示,腫瘤的大小和對破裂出血的憂慮並不是肝血管瘤是否需要外科治療的標準。

  Terkivatan等[1對38例肝血管瘤(平均直徑是6cm)進行52個月的隨訪觀察,發現12例出現輕度腹部不適,而且此症狀並非與血管瘤大小有關,在隨後的觀察當中,病人的症狀消失或減輕,無腫瘤增大和破裂出血等併發症發生。Okano觀察發現,對50例肝血管瘤病人64個病灶經過18.8個的隨訪,其中僅1例患者出現輕度的右上腹不適,2例出現血小板減少症,無1例出現瘤體增大,並且有1例出現肝血管瘤縮小、消失。Farges1995年報告的163例病人中只有1例破裂出血,國內王學浩報告的164例中也同樣只有1例破裂出血,而陳漢報告的980例病人中竟無1例破裂出血者。

  我們在臨床上也有類似的發現。人們所擔心的肝血管瘤的破裂其實在臨床上也是很少見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往以腫瘤大小作為外科手術治療的觀點缺乏科學依據。肝血管瘤是否需要外科手術治療關鍵是要看病人有無症狀以及症狀的嚴重程度,對於無症狀的肝血管瘤即使病變較大也不必急於手術,可暫行觀察;相反,對於有持續性症狀存在的患者,不論其病變大小均應進行手術治療。

  我們認為肝血管瘤的手術適應症為:

  ⑴病人有明顯的、持續存在的、緣於肝血管瘤的臨床症狀;

  ⑵病人出現繼發於肝血管瘤的臨床併發症,如肝血管瘤破裂出血、嚴重的血小板減少、貧血等。

  傳統治療肝血管瘤的手術主要是肝切除術,在肝臟周邊部分的血管瘤可採取荷瘤肝臟的不規則切除術,在鄰近重要出入肝血管中央區的血管瘤宜採用瘤體剝離切除術。而對於症狀嚴重,而又無法切除的肝血管瘤,可考慮肝移植術或肝動脈栓塞術,但須指出,用肝動脈栓塞術治療肝血管瘤應強調選擇性介入治療技術的重要性,有不少報道顯示這一技術應用不當可導致嚴重的肝功能衰竭和致命的膽道併發症。

  因此我們認為肝血管瘤的治療應遵循以下原則:

  ⑴肝血管瘤的大小不是其是否需要治療的標準;

  ⑵肝血管瘤是否需要治療關鍵是看病人有無臨床症狀以及症狀的嚴重程度; ⑶當患者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因疾病存在產生的心理壓力而受到嚴重影響時亦應進行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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