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副主任醫師 李棟平

  腦癱手術效果理想但需全面評估謹慎選擇

  對於適宜FSPR術(功能性選擇性脊神經後根部分離斷術)治療的腦癱患兒來說,我們經常會強調一個手術時間的問題:即最好在2.5歲至6歲期間開展,最好不要晚於6歲。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呢?這是有研究依據的。

  由於兒童未成熟腦組織的可塑性,隨著他們神經系統的不斷髮育,神經纖維的髓鞘化不斷的完善,如果能夠早期干預,完全可以使由於腦損傷造成的運動功能障礙和其他伴隨的功能障礙得到改善,甚至接近正常。

  也就是說,腦癱患兒在6歲以前大腦的可塑性大,尤其3歲以前的患兒,對康復訓練的配合性差,此時用按摩手法開發大腦潛能為最佳治療方法,手法按摩無痛苦,不像康復訓練要付出極大的意志努力,非常適合於年齡小的患兒。

  而到6歲時,腦癱患兒的大腦大致發育定型,此時腦潛能開發餘地很小,病情比較鞏固,選擇FSPR手術,一次性降低肌張力、緩解肌肉痙攣就成為比較適當的選擇之一。

  一般來說,肌張力高但肌力不是很差的患兒,在術後肌張力顯著下降後,其獲得獨立行走能力的可能較大;而肌力越差的患兒,則術後效果也越差。因為FSPR手術並不能提高肌力,相反會減弱一些肌力,所以肌力過差的患兒是有可能發生術後站不起來的現象的,所以謹慎選擇手術方式是很重要的。

  經過多年臨床實踐和科研成果的總結,影響腦性癱瘓患者康復療效的因素除與醫療機構的治療水平有關外,主要與接受治療康復的年齡、時間、型別、病情程度和有無合併症有關。因此,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同時選擇權威康復醫療機構。只有接受科學、規範、系統的綜合治療,才是腦癱患者早日康復的最有效途徑。

  當然,如果腦癱患兒病情較輕可以獨立行走的話,在FSPR手術之後配合一定的康復治療,將來的行走功能可接近正常人;如果患兒病情輕重無法行走的話,通過FSPR手術可以阻止病情的加重,減少肢體畸形的發生;如果患兒伴隨有癲癇這樣的合併症狀的話,FSPR術可以起到明顯的緩解作用,另外這樣的患兒在術後還可以配合頸動脈剝脫術,效果更好。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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