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MM)的發病率隨著年齡增長而升高。據國外文獻統計,MM確診的中位年齡為70歲,35%患者小於65歲,28%為65至74歲,37%為75歲以上。隨著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老年患者數目隨之增加,MM的發病人數逐年增加。
老年MM的治療原則
在無症狀MM的治療中,尚無證據提示早期干預能給患者帶來益處。對於症狀性MM應當立即開始治療。有症狀MM常伴有終末期器官損害(CRAB):C:高鈣血癥(>11.5mg/dl);R:腎功能衰竭(血清肌酐>1.73mmol/L);A:貧血(血紅蛋白2g/dl但低於正常下限);B:骨病(溶骨性病變,嚴重的骨質減少及病理性骨折)。復發的MM再治療的指徵是指MM疾病進展伴CRAB;如果沒有CRAB但M蛋白於2月內加倍也需要治療。
由於年齡大於65歲患者已不具備移植條件,所以將65歲作為MM自體幹細胞移植的截點。但生理年齡往往與實際年齡不符。對臨床狀況優良患者應考慮行降低強度的自體移植(馬法蘭100mg/m2,Mel100)。對年齡介於65與75歲之間患者,推薦使用全劑量化療,而75歲以上或年輕併發症嚴重(嚴重的心,肺,腎或肝功能障礙)的患者應適當減量,採用降低劑量的化療。若出現嚴重不良反應(4級以上血液學毒性或3級以上非血液學毒性)治療應立即停止。當嚴重不良反應緩解或降至1級以下時,應以適當減低的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老年MM的治療是否應該考慮預後因素仍有爭議。以國際分期系統(ISS)將MM分為3期。ISS各期患者伴FLC比值異常者危險分層相應增加。FISH檢出的細胞遺傳學異常中,儘管del13合併del17或t(4;14)與不良預後相關,但是單獨發生del13並未提示不良預後。FISH檢測到的del17或t(4;14)或t(14;16)預後較差,t(11;14)則未提示預後不良,超二倍體與較好預後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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