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burn)主要指熱力、化學物質、電能、放射線等引起的面板、粘膜、甚至深部組織的損害。其中面板熱力燒傷(如火焰、開水等)最為多見。據統計,每年因意外傷害的死亡人數,燒傷僅次於交通事故,排在第二位,而且在交通事故傷害中也有大量傷員合併燒傷。中國燒傷年發病率約為1.5%~2%,即每年約有2000萬人遭受不同程度燒傷,其中約5%的燒傷病人需要住院治療。燒傷對健康的危害既包括生理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燒傷可以根據傷害的機制、深度、程度和關聯傷害及併發症進行分類。水火燙傷之病名早見於《諸病源候論·湯火瘡候》。燒傷中醫釋名如下,水火燙傷指燃燒物及灼熱的液體、固體、氣體以及電流等直接作用於人體,引起肌膚燙傷或燒傷,甚至火毒內攻臟腑。損傷的面積和程度與溫度及作用時間相關,以傷處紅腫熱痛、起泡、結焦痂,伴發燒煩躁,口於尿黃,甚至神昏為主要表現的損傷類疾病。
燒傷是面板體表的損傷,診斷比較容易。為了更好的進行處理和評估預後,正確估計燒傷的面積和深度是重要的。
一、燒傷面積計算
燒傷面積一般以佔全身面板面積的百分比來表示,常用九分法來計算:頭頸部9%,雙側上肢18%,軀幹27%,雙側下肢45%,外生殖器1%。兒童頭部面板面積的百分比較高,而下肢較低,應作適當校正。小面積燒傷亦可用病人自己的手掌來測定,即一手掌為1%。
二、燒傷深度的評定燒傷的深度一般分為三度
1、Ⅰ度燒傷
Ⅰ度為表面燒傷,僅有表皮角質層損壞和區域性毛細血管充血。傷處有紅、腫、熱、痛,又稱紅斑燒傷。經3—5d後脫屑自愈個留疤痕。
2、Ⅱ度燒傷
Ⅱ度燒傷,又可分為淺Ⅱ度和深Ⅱ度。
(1)淺Ⅱ度:是指表皮全層和真皮淺層燒傷,又稱水泡型燒傷。若水泡剝脫,傷面呈淡紅色,區域性腫脹、劇痛。如無感染,可在2周內癒合,留有色素沉著,很少疤痕形成。
(2)深Ⅱ度燒傷:損傷達真皮深部,區域性充血滲液,組織壞死,可有水泡,燒燬的面板撕脫後,創面呈蒼白,或白中透紅,有小出血點,水腫明顯。出於真皮層中的面板神經多被破壞,疼痛不如淺Ⅱ度為劇。如無感染,壞死組織形成痂皮,殘留面板在痂下於3—4周逐步癒合。癒合後有疤痕,亦可引起畸形。但因壞死組織和滲液多,痂下極易感染,感染後演變為Ⅲ度。
3、Ⅲ度燒傷
Ⅲ度燒傷損壞面板全層,並可累及皮下組織、肌肉,甚至骨骼。區域性創面成焦痂,堅硬、乾燥、蠟白或焦黑,感覺消失,無水泡,並可見到樹枝狀的栓塞靜脈支。焦痂一般在3—5周後逐漸分離脫落,創面形成肉芽,小面積燒傷癒合亦需1個月以上,大面積Ⅲ度燒傷,創面需經植皮手術才能癒合,疤痕嚴重,多發生畸形。燒傷的嚴重程度通常以總面積在10%以下的Ⅱ度灼傷為輕度。總面積在11%—30%之間或Ⅱ度灼傷面積在10%以下的為中度。總面積在31%以上或Ⅲ度灼傷面積在10%以上的為重度。此外,如有合併呼吸道燒傷及其他複合傷者均應列為重度或特重燒傷。
在診斷過程中除特大燒傷,病情特別嚴重需要立刻進行緊急搶救,包括休克搶救、氣管切開以及合併傷等處理外,應詳細詢問受傷經過、燒傷原因、接觸時間、受傷後急救治療和運送時間等,全面檢查有無合併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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