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功能突然失代償是指當心髒病變不斷加重,心功能減退超過其代償功能時,則出現心功能失代償、(心力衰竭(heart failure)是各種心臟結構或功能性疾病導致心室充盈及(或)射血能力受損而引起的一組綜合徵。由於心室收縮功能下降射血功能受損,心排血量不能滿足機體代謝的需要,器官、組織血液灌注不足,同時出現肺迴圈和(或)體迴圈淤血,臨床表現主要是呼吸困難,無力而致體力活動受限和水腫。該病的治療應包括防止和延緩心衰的發生,緩解臨床心衰的症狀,改善其長期預後和降低死亡率)。
心臟病變不斷加重,心功能減退超過其代償功能。幾乎所有型別的心臟、大血管疾病均可引起心力衰竭。心力衰竭反映心臟的泵血功能障礙,也就是心肌的舒縮功能不全。從病理生理的角度來看,心肌舒縮功能障礙大致上可分為由原發性心肌損害及由於心臟長期容量及(或)壓力負荷過重,導致心肌功能由代償最終發展為失代償兩大類:
1、原發性心肌損害:
冠心病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心肌炎、心肌病等均可導致心力衰竭。
2、心臟負荷過重:
見於高血壓、主動脈瓣狹窄、肺動脈高壓、肺動脈瓣狹窄;心臟瓣膜關閉不全,左、右心或動靜脈分流性先天性心血管病如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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