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感染/肝病科 主任醫師 王磊

  丙型肝炎是1989年證實的一種主要經輸血(漿)和注射等途徑傳播的病毒性肝炎,引起該病的病原體稱之為丙型肝炎病毒,它是輸血後肝炎的主要原因。患丙型肝炎後可出現全身無力,不愛吃飯,但多數病人可能無明顯症狀,常不出現黃疸,僅有轉氨酶的反覆升高,故不易被早期發現。該病易慢性化,研究證實急性丙型肝炎中約60%~85%可轉為慢性,且持續進展,與肝硬變和原發性肝癌的發生關係密切,對人類健康危害很大。
  由於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丙型肝炎曾在我國獻血員中大量流行,通過輸血和血漿已經造成相當多的丙型肝炎。自1993年國家禁用凍乾血漿和獻血員進行篩選丙型肝炎抗體後,輸血後丙型肝炎已明顯減少,但仍時有發生。有報道,職業獻血員即使篩選了丙型肝炎抗體,仍可使約10%的受血者感染丙肝病毒。自1998年10月由於施行義務獻血、杜絕職業獻血,使丙肝病毒的感染進一步減少。
  丙型肝炎能否及早診斷、正確治療直接影響病人的預後。目前國內外專家們已對丙型肝炎的治療達成共識,即唯一得到大家公認、確實有效的治療方法是採用普通干擾素或聚乙二醇化干擾素聯合口服利巴韋林(病毒唑)進行的抗病毒治療;該治療方案可使絕大多數病人取得治療效果,部分病人可達到治癒。遺憾的是由於丙型肝炎病人多數無明顯症狀,往往難以及時發現和診斷,從而喪失了治療的時機,甚至已進展為肝硬化,而失去了應用干擾素進行抗病毒治療的機會。故要改善丙型肝炎的預後,應儘早發現、及時治療。

  要做到丙型肝炎早期發現和及時治療應注意:
  1、丙肝的高危人群包括:有獻血史者,尤其是有獻血漿史者;1993年以前接受過輸血或血漿史者、維持血液透析者和接受器官移植者;1995年前使用過血液製品者;靜脈內注射毒品者;HIV感染者;感染HCV母親所生的嬰兒;針刺、刀傷或者黏膜暴露HCV陽性血液的醫護人員、急救或保安人員;不安全性行為者;接受過手術的患者、血液透析、介入性診療患者等;均應定期到專科醫院檢查肝功、丙型肝炎抗體和丙肝病毒RNA , 以便早期發現。
  2、當明確患有丙型肝炎後,由於每個病人的病情不同,身體狀況不同,且干擾素又存在著某些副作用。故在干擾素進行抗病毒治療前,應明確病人體內是否存在丙肝病毒,是否存在著禁忌症,並在有治療經驗的醫生指導下,進行抗病毒治療和隨訪觀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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