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治療目標
患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25~30年後肝硬化發生率為5%~25%,HCV相關肝硬化患者10年後肝功能失代償發生率為30%,肝細胞癌年發生率為1%~3%。有效的抗病毒治療可改善患者長期生存率與生活質量。因此,抗病毒治療的長期目標為降低HCV相關肝硬化、肝衰竭與肝細胞癌的發生率,降低HCV相關病死率,改善患者生活質量。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與禁忌症
(一)適應徵
(1)對於慢性丙型肝炎,HCV RNA陽性,無治療禁忌證的患者均應考慮抗病毒治療。
(2)對於丙型肝炎肝硬化,抗病毒治療指徵主要根據肝功能代償情況進行區分:Child-Pugh評分A級(早期肝硬化)患者強烈推薦治療,Child-Pugh評分B級(中期肝硬化)患者選擇患者治療, Child-Pugh評分C級(晚期肝硬化)患者不推薦治療。對未達到評分要求的患者可先積極改善肝功能治療,若肝功能好轉達到抗病毒指徵可進行抗病毒治療。
(二)禁忌徵
1、絕對禁忌徵:肝硬化晚期(肝功能Child-Pugh分級C級);妊振;未控制的抑鬱性精神疾病;並存的嚴重軀體疾病,如嚴重的高血壓、心功能衰竭、冠狀動詠粥樣硬化性心樁病等;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對抗病毒治行藥物過敏;患者粒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與血色素水平不能耐受抗病喜治療。
2、相對禁忌徵:肝硬化中期(肝功能Child-Pugh分級B級);甲狀腺疾病;接受器官移植;現已控制的精神疾病。
抗病毒治療方案
聚乙二醇化干擾素(Peg-IFN)聯合利巴韋林(RBV)的治療是目前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的標準方案,約65%患者可取得持續性病毒學應答。
抗病毒治療過程中的不良反應及處理
干擾素抗病毒過程中,其中部分患者可出現ALT升高,少數患者甚至出現黃疸。另外干擾素不良反應如下:
(1)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發熱、寒戰、頭痛、肌肉痠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干擾素或在注射干擾素同時服用解熱鎮痛藥。隨療程進展,此類症狀可逐漸減輕或消失。
(2)一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外周血白細胞(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可予升血細胞處理,必要時減少干擾素用量或停藥。
(3)精神異常:可表現為抑鬱、妄想症、重度焦慮等精神病症狀,症狀嚴重者應停藥。
(4)自身免疫性疾病:干擾素可誘導產生自身抗體,多數情況下無明顯臨床表現,僅少部分患者出現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減退或亢進)、糖尿病等,嚴重者應停藥。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間質性腎炎、腎病綜合徵和急性腎衰竭等) 、心血管併發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臟病和心肌病等)、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
利巴韋林聯合干擾素抗病毒過程中,約有1/3患者出現不同程度的貧血,主要原因為利巴韋林引起的紅細胞破壞,必要時加用促紅細胞生成素,嚴重者需停藥。
抗丙肝病毒治療過程中應監測的指標
血常規、肝功能、丙肝RNA、血糖、甲狀腺功能、自身免疫性抗體、尿常規及精神狀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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