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確診為血清HCV RNA陽性的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
(1)急性丙型肝炎。IFNα治療能顯著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率,因此,如果檢測到HCV RNA陽性,即應開始抗病毒治療。目前對急性丙型肝炎治療尚無統一方案,建議給予普通IFNα 3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療程為24周,應同時服用利巴韋林800~1000mg/d。
(2)慢性丙型肝炎。①ALT或AST持續或反覆升高,或肝組織學有明顯炎症壞死(G≥2)或中度以上纖維化(S≥2)者,易進展為肝硬化,應給予積極治療。②ALT持續正常者大多數肝臟病變較輕,應根據肝活檢病理學結果決定是否治療。對已有明顯纖維化(S2、S3)者,無論炎症壞死程度如何,均應給予抗病毒治療;對輕微炎症壞死且無明顯纖維化(S0、S1)者,可暫不治療,但每隔3~6個月應檢測肝功能。③ALT水平並不是預測患者對IFNα應答的重要指標。既往曾報道,用普通IFNα治療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無明顯效果,因而不主張應用IFNα治療。但最近有研究發現,用PEG-IFNα-2a與利巴韋林聯合治療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其病毒學應答率與ALT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相似。因此,對於ALT正常或輕度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只要HCV RNA陽性,也可進行治療,但尚需積累更多病例作進一步研究。
(3)丙型肝炎肝硬化:①代償期肝硬化(Child-Pugh A級)患者,儘管對治療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為使病情穩定、延緩或阻止肝功能衰竭和HCC等併發症的發生,建議在嚴密觀察下給予抗病毒治療。②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多難以耐受IFNα治療的不良反應,有條件者應行肝臟移植術。
(4)肝移植後丙型肝炎復發:HCV相關的肝硬化或HCC患者經肝移植後,HCV感染複發率很高。IFNα治療對此類患者有一定效果,但有促進對移植肝排斥反應的可能,可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和嚴密觀察下進行抗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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