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化軀體形式障礙患者訴述一種或多種軀體症狀,為此感到痛苦;對軀體化障礙發生的心理社會機制已有許多研究,但很少有關於其發生的生物學基礎的報道。患者的不良人格特徵及不良心境可導致對感知的敏感和擴大化,選擇性地逐漸加強注意軀體的感覺,並以軀體疾病來解釋這種傾向,增強了對自身健康的負性評價。還有些患者不善於表達內心衝突,描述軀體不適比情感表達更容易,甚至於達到難以區分內心感情和軀體不適,有人認為患者在情緒體驗的自我感受和言語表達方面存在嚴重缺陷,其情緒體驗只好通過所謂器官語言釋放出來。軀體化的作用可以理解為社會和情感交流,也可以解釋為心理動力學的結果。其診斷方法如下。
1、症狀標準:(1)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2)軀體症狀為主,至少有下列一項:①對軀體症狀過分關心(嚴重性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相稱),但不是妄想;②對身體健康過分關心,如對通常出現的生理現象和異常感覺過分關心,但不是妄想。(3)復就醫或要求醫學檢查,但檢查的陰性結果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顧慮。
2、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
3、病程標準: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軀體形式障礙要求至少2年、未分化的軀體形式障礙和軀體形式的疼痛障礙要求至少半年以上。
4、排除標準:
排除其他神經症性障礙、抑鬱症、精神分裂症及偏執性精神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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