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絕經前患者均應該被告知有關化療對生育力的潛在影響並詢問其將來可能妊娠的意願。可能希望將來懷孕的患者在化療和/或內分泌治療前應諮詢生育專家,討論患者基於具體病情、疾病分期和生物學的選擇(確定治療的緊迫性、型別和順序)。至於生育能力保護的時機和持續時間,允許的方案包括卵母細胞和胚胎冷凍儲存,而且隨著技術的不斷開展,也討論在完成乳腺癌治療之後成功懷孕的概率。
儘管在化療期間或化療後經常發生閉經,似乎大部分年齡小於35歲的女性在結束輔助化療的2年內月經恢復。
月經和生育力無必然聯絡。月經不規律,特別是如果患者正在服用他莫昔芬,不一定意味著缺乏生育能力。相反,存在月經不能保證具有生育能力。有關化療後生育力延續的資料有限。
患者在放療、化療或內分泌治療期間不應懷孕。
儘管資料有限,無論患者腫瘤的激素受體情況如何激素避孕是令人沮喪的。
其他的避孕方法包括宮內節育器(IUDs)、阻隔避孕法或對於沒有懷孕意向的患者進行輸卵管結紮或對伴侶輸精管結紮。
隨機試驗已證明在ER陰性腫瘤絕經前女性輔助化療期間給予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動劑治療卵巢抑制可以保護卵巢功能並減少化療導致閉經的可能性。
在乳腺癌保乳治療後母乳餵養不是禁忌。但是,由保留的乳腺產生的乳汁數量與質量可能不足或可能缺乏一些必須營養。在積極的化療與內分泌治療期間不建議母乳餵養。
在ER陽性疾病患者中已經報道的少量歷史經驗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動劑治療在對生育力的保護作用方面顯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