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火焰、高溫固體和強輻射熱引起的損傷稱之為燒傷。燒傷是由高溫、化學物質或電引起的組織損傷。燒傷的程度由溫度的高低、作用時間的長短而不同。區域性的變化可分為四度。燒傷時可見血液中的乳酸量增加,動靜脈血的pH值降低,隨著組織毛細血管功能障礙的加重缺氧血癥也增重。臨床經驗證明,燒傷達全身表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時則可有生命危險。
燒傷的等級劃分,目前國內普遍採用三度四分法,按燒傷深度分為Ⅰ度、淺Ⅱ度、深Ⅱ度、Ⅲ度。臨床習慣上稱Ⅰ度、淺Ⅱ度為淺度燒傷,深Ⅱ度、Ⅲ度為深度燒傷。
燒傷創面蒼白或焦黃炭化是Ⅲ度的燒傷。Ⅲ度燒傷:累及面板的全層甚至皮下脂肪、肌肉、內臟器官。創面蒼白或焦黃炭化,無疼痛,無水皰,感覺消失,質韌似皮革。3~4周後焦痂脫落後遺留肉芽組織面,愈後遺留瘢痕,面板功能喪失,造成畸形。酸燒傷一般不起水皰,迅速成痂。硫酸、硝酸和鹽酸的燒傷痂分別呈深棕色、黃棕色和黃色;燒傷越深,痂色越暗,痂皮內陷越明顯,質地越硬。
鹼燒傷創面呈黏滑或皁狀焦痂,色潮紅,有小水皰,一般較深,焦痂或壞死組織脫落後,創面凹陷,邊緣潛行,經常久不愈。此外酸燒傷容易估計偏深,鹼燒傷和其他一些化學燒傷有繼續加深的過程,應反覆估計核實深度。
嚴重燒傷:
可累及全身各器官組織,出現一系列病理生理過程,如水鹽電解質紊亂、酸鹼平衡失調、休克、DIC、免疫平衡失調,繼發感染,心功能不全、呼吸功能不全等。尤其是呼吸功能受損,是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燒傷病史及皮損即可診斷。根據無水皰,只有紅、腫、痛,燒灼感,有水腫、水皰、滲液,累及面板分別燒傷深度。
頭面部觸診:頭面部觸診主要觸診顱部,面頰,面部肌肉以及耳的外形耳穴的情況。顱部:有顱部的面板較厚並長有頭髮和眉毛,面部的面板,皮紋。面頰:頰的內部支架為上頜骨與下頜骨的交會部,上起顴突、眶下緣,下至下頜角,中間介於犬齒槽上下和下頜角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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