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臨床心理科 副主任醫師 餘金龍

  鋰鹽:D 級。

  國際鋰鹽兒童註冊系統的歷史資料顯示鋰鹽所致心臟畸形是正常的 400 倍,包括埃森博格綜合徵,尤其在孕期的前3個月用藥。但近期觀察性研究發現孕期鋰鹽所致埃森博格綜合徵和其他心臟畸形的發生率是 0.05%~0.1%(注:自然畸形率 0.005% )。

  另外還有一項樣本 183 例的前瞻性觀察性研究發現鋰鹽不增加永久性心臟畸形風險,只增加自限性心臟畸形風險。儘管資料不一,但目前的證據還是更支援鋰鹽增加胎兒心臟畸形的風險。鋰鹽對胎兒毒性還受藥物峰濃度的影響,建議每天3到5次給藥,每次不要高於300mg,以降低峰值濃度。

  母親孕期服用鋰鹽所致新生兒的不良事件有:羊水過多、腎性尿崩症、甲狀腺功能不全、嬰兒低肌張力綜合徵、floppybaby、肌肉抽搐、心律失常、呼吸困難、餵養困難、吸吮不良、發紺等。新生兒的不良反應在血藥濃度很低時也可出現(0.35mEq/L),症狀通常在1~2周內恢復,被認為和高鋰鹽濃度所致神經毒性有關,有學者建議分娩前10天起漸減約30%的劑量。

  鋰鹽清除率在懷孕期間升高(30~50%),血漿溶量又增加50%,導致藥物濃度大幅降低而誘發症狀;產後血管容量迅速下降40%,血藥濃度迅速升高又可能導致藥物中毒,因此也建議分娩前10天起漸減約30%的劑量。

  如果患者孕期繼續服用鋰鹽,則建議每4周監測血鋰濃度(0.6-1mmol/L),孕36周後每週監測,分娩後更頻繁監測直到恢復產前水平,藥物劑量將隨時根據血藥濃度和病情來調節。

  鋰鹽可分泌到母乳中,並有可能濃縮在乳汁中,嬰兒體內約 20%~30%,最高可達50%,脫水、感染、早產增加藥物中毒風險和不良反應。

  總體上來說不推薦哺乳期間服用鋰鹽,如果產前已在服用鋰鹽,又母乳餵養的話,通常建議產後換藥。如果一定要用鋰鹽,則應密切觀察嬰兒的生理和精神狀態,並監測嬰兒體內藥物濃度、血電解質濃度、甲狀腺功能和腎臟功能,同時建議產後母子在醫院多住幾天,以方便觀察。關於服用鋰鹽的其它注意事項,例如孕期的什麼時候該做什麼檢查、遺傳諮詢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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