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燒傷科 副主任醫師 葛鵬

一、轉送的時機

1.燒傷面積29%以下的傷員 可根據當地條件,隨時轉送。章丘市人民醫院燒傷科葛鵬

2.燒傷面積30-49%的傷員 若能在8小時內送到指定醫院較好;或在靜脈補充液體的同時,選用平穩的運輸工具轉送。

3.燒傷面積50%以上,尤其是70%以上的傷員 一般情況下應就地抗休克,有條件者應爭取專業技術力量前往協助救治,在傷後48小時後再轉送。如果當地醫療條件太差或傷員過多,也可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對這類傷員在積極補充血容量的前提下,採取快速平穩的交通工具轉送。

以上各點可作為掌握傷員轉送時機的參考,在具體決定傷員轉送時,還應考慮到傷員的具體情況和轉送條件。

我市內燒傷病人如無嚴重合並症,均可由當地衛生院轉送或撥打“市醫院120”派救護車接送。

二、轉送前的處理

1.鎮痛、鎮靜 一般可用哌替啶或嗎啡,但有顱腦損傷或呼吸抑制時忌用,可改用地西泮。

2.妥善保護創面傷區 衣物避免剝脫、可用剪刀剪除,儘可能保留創區水皰;創區應以消毒敷料包紮或清潔被單覆蓋,切忌用塑料布包蓋創面;創面禁塗有顏色的或刺激性強的藥物或物品。

3.補液 對重傷員和轉送時間較長者,應該途中輸液。

4.其他 有合併傷者,如有骨折應先固定;合併中毒者,應對症處理;中、重度吸入性損傷者,應予氣管切開或環甲膜穿刺,以防窒息。燒傷面積30%以上傷員應留置導尿管;為預防感染,還應酌情應用抗生素。

三、轉送途中注意事項

1.轉送工具的選擇 對於輕、中度燒傷患者來說,轉送工具無嚴格要求;但對重傷者,則應選用速度快、顛簸少,途中能有治療和緊急處理裝置的轉送工具。

2.補液 轉送途中,一般傷員可口服補鹽液;重度傷員、已出現休克徵象者或用嚴重胃腸功能紊亂者,應靜脈補液。

3.轉送途中的急救 轉送途中應攜帶必須的急救藥品和器械,如氣管切開包、各種急救藥和氧氣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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