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的根本治療措施是抗病毒,所用藥物主要有α-干擾素和核苷類似物兩大類。在評價抗病毒療效時,需要進行乙肝病毒學檢測,檢測內容包括乙肝五項指標(俗稱兩對半)和病毒脫氧核糖核酸(即:HBV DNA)。
乙肝五項指標檢測結果常常用陰性和陽性來表示,正常情況下應該全部是陰性,接種過乙肝疫苗或感染了乙肝病毒並完全恢復者可以出現表面抗體陽性,而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表現為表面抗原和核心抗體持續陽性,同時可能還有e抗原或e抗體陽性。HBV DNA低於檢測水平為陰性,高於檢測水平為陽性。
“乙肝轉陰”是臨床醫生、患者及其親屬普遍關注的問題,但“乙肝轉陰”是一個籠統的說法,不同的檢測專案有不同的概念,其臨床意義也不完全一樣。
1、表面抗原轉陰
表面抗原是乙肝病毒感染的重要指標,也是健康查體的必查專案。它的轉陰是乙肝患者治療的終極目標,也就是說徹底清除了病毒感染。
表面抗原轉陰一般都伴隨著HBV DNA 和e抗原的轉陰,肝炎從此完全康復。但也有例外情況,這就是所謂的“隱匿型肝炎”,即:表面抗原陰性,但血液或肝組織內HBV DNA仍陽性,並經常出現轉氨酶升高。最近幾年,隱匿型肝炎已引起了許多學者的關注。
2、e抗原轉陰
臨床上我們可以把慢性乙肝分為兩大類,一類是e抗原陽性慢性乙肝,另一類是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e抗原是病毒複製活躍、傳染性強的指標。對第一類患者來說,當e抗原由陽轉陰、同時又伴有e抗體由陰轉陽時,便是俗稱的“大三陽”變成了“小三陽”。
出現這種情況時提示病情趨於穩定,病毒複製能力減弱,傳染性明顯降低。把“大三陽”變為“小三陽”是e抗原陽性患者抗病毒治療的主要目標之一,用α-干擾素治療這一概率在30%~40%,用核苷類藥物治療這一概率在20%~30%。
3、HBV DNA轉陰
檢測HBV DNA可以直接瞭解體內病毒的含量,HBV DNA越高說明病毒複製越活躍。但應注意的是,由於檢測技術的限制,各實驗室都設定有最低檢測值,也就是說當HBV DNA低於這一水平就檢測不到了。所以,當HBV DNA低於檢測水平或者報告陰性時並不等於體內徹底沒有了病毒,只是說明病毒含量很低、低到現有的技術水平檢測不到而已。
還應注意的是,現在各個醫院檢測HBV DNA採用的都是聚合酶鏈法(PCR),這一檢測技術要求非常高,不同的實驗條件,檢查結果會有一定差別,所以一定不要把不同醫院的檢查結果進行相互比較。
另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會碰到患者或親屬拿著HBV DNA的檢查結果詢問病情嚴重不嚴重,其實, HBV DNA反映的只是患者體內病毒的複製狀態和傳染性高低,而病情的輕重與否主要看肝功。HBV DNA水平再高,但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認為病情不嚴重,甚至只是一種病毒攜帶狀態;但如果轉氨酶很高,並且有黃疸,那麼即使HBV DNA陰性,病情也是嚴重的。
4、不要盲目追求轉陰
我們說,表面抗原轉陰是慢性乙肝患者治療的終極目標,但是,由於乙肝病毒的頑固性以及藥物治療的侷限性,所以能夠達到這一目標的患者微乎其微,雖然,近十多年來隨著抗病毒治療的廣泛開展,表面抗原轉陰的現象逐漸增多,但在我國龐大的乙肝群體中仍然是佔極少數。另外,抗病毒治療是有一定指證的,這就是:轉氨酶持續或反覆升高、HBV DNA陽性。
我們不主張乙肝病毒攜帶者進行抗病毒治療,因為此時治療效果不會很好;我們更不主張為了能夠抗病毒治療,而採取飲酒或疲勞作業等不良方式有意讓轉氨酶升高。
我們應該明白,不管採用何種抗病毒藥,我們最基本的治療目標就是保護肝細胞、讓肝功穩定正常;肝功本來就正常,而要進行人為破壞,這是本末倒置的錯誤行為。總之,盲目追求乙肝轉陰是不可取的,在治療上我們要保持科學和理智,特別是不要輕信虛假醫藥廣告不切實際的宣傳,以免給自己背上沉重的思想負擔和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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