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是治療早期宮頸癌的主要方法,在國內更是作為首選。然而,手術之後下一步怎麼辦,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補充放療、化療或放化療,目前在很多醫生之間仍存意見不一的情況,在基層醫院中這種現象更為混亂,甚至連某些三甲醫院的醫生亦是如此,給患者及家屬帶來困惑。事實上,這不是沒有指南可依的。NCCN的宮頸癌治療指南即是當今全世界普遍採用的宮頸癌臨床處理標準,其中對於宮頸癌術後補充治療的原則有詳細描述。
根據2009最新版NCCN宮頸臨床實踐指南,宮頸癌術後需不需要補充治療,或者需要補充放療還是化療,主要取決於手術發現高危因素和疾病分期。具體的原則是:
1、對IA2、IB1或IIA期且腫瘤體積小(4cm或<4cm)的患者
如果術中發現淋巴結為陰性,無其它高危因素,可密切觀察。但若發現有高危因素(宮頸腫瘤直徑>4 cm、間質浸潤超過1/3和/或脈管浸潤)者行盆腔放療(1類證據)加(或不加)順鉑為基礎的同步化療(化療為2B類證據)。一項隨機試驗[婦科腫瘤組(GOG)92]研究發現,術後放療組複發率低於"無進一步治療組"(15% vs 28%),生命量表分析表明術後放療組復發風險顯著下降47%。但是經更長時間的隨訪發現,兩組的生存期差異沒有顯著的統計學意義。
2、對於盆腔淋巴結陽性、切緣陽性或宮旁組織陽性的患者
應該給予術後盆腔放療加含順鉑的同步化療(1類證據)加(或不加)陰道近距離放療。證據表明,對於手術發現淋巴結陽性、切緣陽性或宮旁組織顯微鏡下受侵的IA2、IB或IIA期患者,可以從術後輔助盆腔放療加5-FU聯合順鉑化療中顯著獲益。
3、對有遠處轉移的患者
如果術中發現腹主動脈旁淋巴結陽性,必須進一步行胸部CT或PET掃描明確有無其他轉移。對有遠處轉移的患者,只要有指徵就應該考慮在可疑部位取活檢以明確診斷。如果所有檢查結果為陰性,則患者應該接受針對腹主動脈旁淋巴結的放療加以順鉑為基礎的同步化療和盆腔放療加(或不加)近距離放療。而檢查結果發現遠處轉移者,應該接受全身化療和個體化放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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