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胎兒從母體流經胎盤的血液中汲取營養物質,以得到生長、發育所需的氨基酸、糖類、脂肪酸、礦物質、維生素等成分。因此,孕婦在整個懷孕期間都應該攝入合理均衡的營養,這些物質是維持孕婦正常生理代謝和胎兒生長髮育所必需的營養素。
體重增加過少的孕婦有營養不足的風險
孕期體重增加太少,既不能滿足自身的營養需求,又不能為胎兒提供充足的營養。常見的孕期營養不足有維生素D、鈣、鐵、蛋白質等營養素缺乏,孕婦可能出現骨質疏鬆、貧血、消瘦等問題,胎兒會發生宮內生長髮育受限,出生低體重、智力不足等,還會導致流產、早產發生率增加。另外,體重增加太少的孕婦陰道擴張性不強、肌肉軟弱無力,發生難產的機率高於常人。
孕婦體重應適度地增加
如果孕婦在孕期增加的體重在12 kg左右,可以有效降低早產、死產的比例。但如果體重增加過多,容易出現很多併發症,如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徵、妊娠期糖尿病、血栓等。同時,由於脂肪蓄積,組織彈性減弱,肥胖孕婦在分娩時容易出現大出血。營養過剩的肥胖孕婦極易出現難產、產傷、剖宮產和陰道助產的機率。
同時,由於肥胖孕婦腹部脂肪厚,會增加產前檢查的難度,從而無法確定胎位。出現超重兒或巨大兒。胎兒死亡率高,容易流產。肥胖孕婦出現死產的情況比一般人高2~4倍。肥胖孕婦所產的新生兒易患神經管缺陷,如無腦畸形、脊柱裂等。
合理的體重增加範圍標準
合理的體重增加範圍,國內還沒有很好的標準,目前普遍採用的是2009年國際內科聯盟(IOM)公佈的妊娠期體重增長(GWG)指南中的標準,見表1。
此標準把孕前體重分成4檔,即消瘦、正常、超重、肥胖。此劃分標準來自於WHO,其取樣的樣本多為歐美人。由於中國人在基因和體型上與歐美人的差異,所以不是十分適用。
自1990年以來,我國進行的13項大規模流行病學調查,總計約24萬成人的資料彙總分析得出:中國人體重指數≥24(BMI≥24 kg/m2)者患高血壓的危險是體重正常(BMI=18.5~23.9 kg/m2)者的3~4倍,患糖尿病的危險是體重正常者的2~3倍。在包括高血壓、高血糖、高血清總膽固醇、高血清甘油三酯和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這5個主要的危險因素中,超重或肥胖者具有≥2項危險因素的風險是體重正常者的3~4倍。BMI≥28 kg/m2的肥胖者中>90%患有上述疾病或有上述危險因素聚集。
所以國際生命科學學會中國辦事處在2001年釋出了中國人的體重指數建議值,以BMI≥24 kg/m2作為中國成人超重的界限,BMI≥28 kg/m2作為肥胖的界限。
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可以根據中國人的BMI標準調整為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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