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階梯療法”的原則
國內外臨床實踐證明,世界衛生組織設計的簡單、有效、公認、合理的“三階梯療法”可以使90%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的緩解,75%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疼痛得以解除,提高生活質量。“三階梯療法”的原則是:口服給藥、按時給藥、按階梯給藥、藥物劑量個體化。
①口服原則:口服不需要別人的幫助,較方便、安全、經濟。若患者有吞嚥困難、嚴重嘔吐或胃腸道梗阻,可以選用芬太尼透皮貼劑或其他直腸栓劑等,必要時才選擇輸液泵連續皮下輸注給藥。
②階梯原則:對三階梯的規範化疼痛處理原則要像放、化療及手術的常規一樣去嚴格執行。
③按時原則:止痛藥應有規律地按計劃間隔給予,而不是等患者要求時才給。下一次給藥應在前一劑藥效消失之前,這樣可以保證疼痛連續緩解。突發劇痛者可臨時按需給予止痛藥。
④個體化原則:鎮痛藥用量因人而異,不同患者的有效止痛劑量有很大差別。對每一個體具體選定符合該個體的劑量。合適的鎮痛藥劑量應保證鎮痛效果能維持4小時以上且無明顯不良反應。強阿片類藥劑量可不受限度地增加。
⑤細節原則:醫生必須詳細檢查並辨別是腫瘤本身引起的疼痛,或其他治療引起的疼痛,還是合併症引起的疼痛,或其他與癌症無關的疼痛。另外,還要鑑別區域性疼痛和牽涉痛,是外周神經還是神經叢與脊髓受累的疼痛,以及加重疼痛和緩解疼痛是為什麼。這是選擇合理止痛措施的基礎。
癌症三階梯止痛治療的具體內容
① 第一階梯—非阿片類藥物:輕度癌痛一般可以忍受,能正常生活、睡眠基本不受干擾的患者應使用非阿片類止痛藥 。
最常用的是非甾體類抗炎藥(NSDIDs)。NSAIDs包括:阿司匹林、雙氯芬酸、尼美舒利、塞來昔布等。對骨轉移性癌痛、骨膜受腫瘤機械性牽拉、肌肉或皮下等軟組織受壓或胸膜/腹膜受壓產生的疼痛有效。在運用時應熟知其不良反應,包括血小板功能障礙、消化道潰瘍、腎臟損害等。不良反應的發生與劑量密切相關,因此對於需長期止痛治療的患者,應充分考慮使用NSDIDs的不良反應、封頂效應以及限制性用藥劑量等。不可盲目加量,如疼痛緩解不理想則及時進入第二階梯。
② 第二階梯—弱阿片類藥物:當非阿片類藥物不能滿意止痛、睡眠已受到干擾、食慾有所減退時應用弱阿片類止痛藥。此類藥物包括可待因、羥考酮等。在用藥上應採取逐步向第二階梯過渡的原則,即在給予NSDIDs同時,逐步給予弱阿片類鎮痛藥。
③ 第三階梯—強阿片類藥物:對非阿片類與弱阿片類藥反應差的中~重度癌痛選用強阿片類止痛藥。用此類藥後大多數患者止痛滿意,但易產生藥物依賴性和耐藥性,重複用藥的效果逐漸降低,需不斷增加劑量才能維持止痛作用。強阿片類止痛藥的藥效有很大的個體差異,通常由小劑量開始,根據臨床經驗增加到恰當的劑量。阿片類藥物的鎮痛作用不具有上限作用,隨著劑量的增加,鎮痛效果也增強。即釋嗎啡用量:5~200mg,每4小時口服1次。一般從5mg開始,個別的可從10mg或更多些開始。如果首次用藥量口服後,患者止痛良好且嗜睡,則第2次可減量,反之第2次可增加劑量或縮短服藥間隔時間。嗎啡控釋片可每12小時口服1次。
強阿片類藥物臨床應用注意事項:
①及時應用,用足劑量,經常根據病情調整劑量;
②疼痛加劇時要增加單次藥物劑量,而不要增加給藥次數;
③接受即釋嗎啡治療者可於睡前將劑量加倍,以防痛醒;
④控釋片不可碾碎應用;
⑤應記錄疼痛強度及劑量調整過程;
⑥重視對藥物不良反應的防治。
在癌痛的治療中要相信患者的主訴,持續的疼痛必須給予足量的止痛藥,同時科學的評估疼痛是控制疼痛的保證。三階梯止痛法在全球的推廣應用,已經驗證了三階梯止痛法的安全性與可靠性。經過多年的研究與實踐,現今癌痛治療的新觀念認為阿片類藥物是癌痛治療的基石,是慢性癌痛治療的鎮痛藥物中最主要的部分,在國際上往往以一個國家嗎啡的消耗量作為判斷這個國家疼痛控制水平的標誌。而恐阿片藥物是癌痛治療不充分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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