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中、晚期癌症患者面臨的主要痛苦之一,中晚期癌症患者中發生率高達70%~80%,嚴重影響病人的治療和生活質量。
1993年5月14日我國衛生部發布《癌症三級止痛階梯療法指導原則》。
包括以下五個基本原則:
1、首選無創途徑給藥
包括口服給藥和其它無創性途徑給藥,口服給藥的優點是無創、方便、安全、經濟,其它無創性途徑給藥方式包括透皮帖劑、直腸栓劑、經口鼻粘膜給藥等。
2、按階梯用藥
是指按疼痛強度選擇相應的藥物。輕度疼痛:首選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以阿斯匹林為代表、第一階梯) 中度疼痛:首選弱阿片類藥物(以可待因為代表、第二階梯)±NSAIDs±輔助藥物。重度疼痛:首選強阿片類藥物(以嗎啡為代表、第三階梯)±NSAIDs±輔助藥物,
3、按時用藥
是指根據時間藥理學原理,維持平穩有效的血藥濃度,有利於持續有效地鎮痛,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
4、個體化給藥
由於癌痛個體對麻醉止痛藥的劑量、療效、不良反應差異明顯,故要個體化選擇藥物,個體化滴定藥物劑量。
5、注意具體細節
強調癌痛治療前應花一些時間(15分鐘)對病人及家屬進行癌痛治療知識的宣教,內容包括:有癌痛應及時止痛,阿片類藥用於癌痛不會“成癮”,如何進行疼痛程度評估、止痛藥物的作用與不良反應,如何提高用藥依從性等;其目的主要是監測用藥效果及不良反應,及時調整藥物劑量,提高止痛治療效果,減少不良反應發生。
癌症疼痛的療法多種多樣,但是在所有止痛治療方法中,尤其對中重度癌痛患者,阿片類止痛藥具有無可取代的地位。2005年國務院第442號檔案《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指出,“對確需使用麻醉藥品或者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患者,應當滿足其合理用藥需求。” 2007年,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為門診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開具麻醉藥品控緩釋製劑,每張處方可處方15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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