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X醫院心身醫學科(或精神科或心理科)診斷XXX,在醫師的指導下,我一直堅持藥物治療,現在症狀較前明顯好轉,但是,尚未完全恢復至病前水平,我很想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停藥,我現在可以停藥麼?”
經常會有患者諮詢,認為現在自己的狀態已經好轉了,感覺差不多了,想把要停掉,這也是大多數患者特別關心的問題,我在這裡把這個問題給大家解釋下。
首先,正確認識精神疾病焦慮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等很多疾病都為複發性疾病或慢性遷延性疾病,再次復發後治療難度將可能明顯增加,原來有用的一些藥物復發後可能無效,症狀可能無法完全消失,可見,較長時間的維持治療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其次,正確對待藥物副作用相比老一代的藥物,新一代藥物副作用相對較小,所以大家不必過度擔心藥物副作用問題而急於停藥,即使出現某些藥物副作用也可以採取對症處理的方式解決問題,比如服用帕羅西汀後出現噁心嘔吐等可以考慮使用多潘立酮片(1片/次,3次/天,飯前15至30分鐘服用)對症處理;
再次,藥物治療的終極目標是症狀完全消失,當然,部分患者可能無法完全回覆到病前狀態,殘留部分症狀。如果患者症狀未完全控制好則首先要考慮藥物劑量是否充分、急性期治療時間是否夠長,如果劑量較小或時間不夠長則先觀察,必須藥物繼續治療,更不要說停藥的問題;
最後,焦慮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等很多疾病都為複發性疾病或慢性遷延性疾病,即使患者症狀完全消失,也需要較長時間的維持治療,治療目的是減少復發或再住院的概率。
個人認為:大家不需要那麼抗拒藥物治療,臨床症狀充分控制好再維持治療較長時間(不同疾病具體時間可能稍微有些不一樣)方可考慮停藥的問題,以減少復發或住院治療的概率,改善患者的預後。
為了我們的心身健康,請遵醫囑,改善症狀,提高生活質量,形成良性迴圈,何樂而不為呢!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