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降壓治療的目的是預防心腦血管意外和胎盤早剝等嚴重母胎併發症。
降壓的時機
收縮壓≥160mmHg和(或)舒張壓≥110mmHg的高血壓孕婦應進行降壓治療;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的高血壓患者也可應用降壓藥,以避免發生母胎嚴重併發症,延長孕周。
降壓的目標
孕婦未併發臟器功能損傷,收縮壓應控制在130~155mmHg,舒張壓應控制在80~105mmHg;孕婦併發臟器功能損傷,則收縮壓應控制在130~139mmHg,舒張壓應控制在80~89mmHg,降壓過程力求下降平穩,不可波動過大,且血壓不可低於130/80mmHg,以保證子宮胎盤血供,儘量保護孕婦靶器官功能並延長孕周至胎兒成熟。
在出現嚴重高血壓或發生器官損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時,緊急降壓到目標血壓範圍,注意降壓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動脈壓(MAP)的10%~25%為宜,24~48h達到穩定。
一般治療
非藥物治療適合於所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加強血壓監測和限制體力活動,重症患者臥床休息。嚴格限制食鹽攝入量雖有助於降低血壓,但可能導致血容量減少而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此類患者應該適度限鹽。保證充足睡眠,必要時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mg。
選擇降壓用藥原則是:對腎臟和胎盤-胎兒單位影響小,平穩降壓;首選口服降壓,次選靜脈降壓藥;可以聯合用藥。
降壓藥物的選擇
1、拉貝洛爾:是兼有α受體及β受體阻滯作用的藥物,降壓作用顯著且副作用較少,故可優先考慮選用。
2、硝苯地平:妊娠早中期服用硝苯地平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也可首選用於妊娠早、中期的高血壓患者。
3、利尿劑:存在爭議。可使孕婦血容量不足,並導致電解質紊亂。但薈萃分析顯示利尿劑並不會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並可使孕婦獲益。建議妊娠前已服用噻嗪類利尿劑治療的孕婦可繼續應用,如併發子癇前期則應停止服用。
4、ACEl和ARB:致畸作用肯定,妊娠期絕對禁用,育齡女性計劃妊娠前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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