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查出深靜脈血栓是不是就要馬上治療?
這個回答是肯定的。可是有些人覺得腫脹不舒服,忍忍就過去了,或者活動活動就好了,不用治療,其實這種說法不正確。因為一旦發生深靜脈血栓,病情進展就比較快,加上急性期很有可能發生嚴重的肺栓塞,所以,不建議自己忍著不去治療。而且活動活動不但不會好,反倒增加血栓脫落的機率。
感覺平時對生活沒太大影響,可以先不治,等有症狀的時候再治嗎?
如果患者這麼認為,就非常危險了,隨著血栓越長越大,脫落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大;還會堵塞血管。等到有症狀了,很有可能就已經比較嚴重了,因此,查出下肢深靜脈血栓,不管症狀是否嚴重,都要儘快治療。
剛發現下肢深靜脈血栓,怎麼治?
急性期最大的危險是血栓脫落造成肺栓塞,因此要穩定血栓、不讓血栓長大和脫落。國際上公認的急性期標準治療是抗凝治療。大家知道很多安裝心臟支架的病人術後要長期服用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的藥物,防止動脈血栓形成。而對於靜脈的血栓,更多的是凝血因子在起作用,因此就要用一些拮抗凝血因子的藥物,來治療深靜脈血栓。一般口服的抗凝藥物有這麼幾類:比較經典的是華法林,一種維生素K的拮抗劑;新型口服抗凝藥如利伐沙班、達比加群酯。另外還有皮下注射藥物——低分子肝素。急性期一般選擇能夠迅速起效的抗凝藥物,因為華法林一般需要3~5天才能起效,適合慢性期使用,同時還要監測抗凝的效果(INR值),INR值控制在2~3之間,華法林作用才最佳。如果華法林過量,就容易導致出血;華法林太少,就達不到抗凝效果了。所以,急性期一般要用低分子肝素這類起效快的抗凝藥。當然,隨著醫學的發展,新型的抗凝藥物——利伐沙班相對華法林起效迅速,也不需要監測NIR值,但價格比較貴。不管選擇哪類抗凝藥物,要謹記三點:儘早、足量、足療程。
儘早意味著一旦發現血栓,就要積極治療。
足量意味著使用抗凝藥物過程中,只有達到標準劑量才能起到治療效果,且不會引起出血等副反應。比如利伐沙班預防血栓需要每天吃1片,但是急性期每天要吃三片,大概21天之後,就要改成每天2片,持續三個月以上。
足療程意味著不要擅自停藥或者減藥。下肢深靜脈血栓的治療要持續三個月以上,才能完全溶解血栓,不再復發。
急性期為什麼要完全躺在床上?
小腿是人體的“第二心臟”,急性期血栓還沒穩定時,若貿然下地活動,小腿肌肉就可能擠壓血管,導致血栓脫落,引發肺栓塞。因此急性期要絕對臥床7~10天,當血栓穩定了,才能嘗試下床活動。後續就可以按照慢性期進行治療了。
急性期治療之後就不會腿腫、疼痛了嗎?
急性期治療後,腿腫、疼痛的現象一般不會立馬消失,抗凝藥物只是穩定血栓,減少脫落的風險,但是下肢靜脈血栓還是存在的,深靜脈血液迴流不通暢的問題還是存在的。而且由於深靜脈堵塞,淺表的靜脈會代替一部分深靜脈的功能,促進下肢靜脈血迴流。這種代償性的功能就會繼發出現靜脈曲張。因此,腿腫疼痛的症狀並不會立即消失。
有的患者腿腫、疼痛,過了好幾天才查出來是下肢深靜脈血栓,這時候是急性期還是慢性期?對治療有影響嗎?
急性期慢性期到底從哪天開始算,很多人比較迷惑。臨床上一般認為是從腫脹、疼痛那天開始算的。其實還有一個指標——D-二聚體,能夠反映血栓的活動情況。如果血栓穩定,這個指標就會降低,並且隨著血栓逐漸溶解消失,這個字逐漸接近0,此時算作慢性期。如果血栓不穩定,栓子比較大,D-二聚體的值就會比較高,就認為是急性期。
如果症狀加重該怎麼治療?症狀減輕要不要治?
症狀加重說明血栓沒有控制好,規範治療的同時,還要排查患者是不是先天性的高凝血狀態,導致對肝素不敏感,此時就得換利伐沙班、達比加群酯這類藥。還有一種可能是患者可能合併其他的疾病,如腎病綜合徵、低蛋白血癥等,雖然抗凝藥物能控制血栓,但這些合併症會影響溶栓的效果。此時就要排查是否有其他合併症了。如果症狀減輕,由急性期轉為慢性期後,還要繼續治療至少三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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