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口腔頜面外科 副主任醫師 王佃燦

  說明:各個病患的病情各不相同,請以您的主治醫師的病情解釋為依據。即使由我本人完成手術的口腔癌患者,也請遵循根據具體病情所做的具體建議與醫囑。

  口腔癌治療後康復建議

  口腔癌手術後的第一個月,以術區恢復為重點;第二至三個月,以輔助治療(如放療)及其治療後恢復為重點。三個月至半年後,開始規律複查,複查的主要目的是:早發現早治療區域性或區域復發、第二原發癌。

  1、口腔衛生維護:口腔癌治療後,因張口受限、脣舌運動受限、感覺異常、唾液分泌減少等原因,患者的口腔衛生維護更加困難,牙周病、齲齒等常見口腔病纏身。建議以積極的態度、重建良好的口腔衛生習慣。多刷牙,勤漱口,定期口腔檢查。

  (1)刷牙:

  三餐飯後及睡前的刷牙,即每天刷牙三至四次,尤其是睡前刷牙必不能少。手術出院後即應開始,放療過程中儘量不間斷。手術或放療後,口腔黏膜更脆弱嬌嫩,常有黏膜炎和潰瘍,建議選擇兒童小牙刷,刷毛宜軟。不選用含有薄荷等刺激性大的牙膏。刷牙的動作應輕柔,爭取每顆牙的每個面都刷到。如果因張口太小等原因而無法刷牙,可以考慮購買衝牙器,通過口腔沖洗來維持口腔衛生。

  (2)漱口:

  除了刷牙外,還要常漱口。以清水即可,間或偶用淡鹽水。不一定要用漱口藥水,尤其不建議長期用漱口藥水。漱口藥水不含酒精的為佳。

  (3)定期牙科檢查:

  定期請牙科醫生檢查口腔,定期口腔潔治,可減少齲齒的發生和牙周疾患。如果有口腔粘膜傷口或潰瘍,2至3周不癒合,務必返回請手術者複查。

  放療後不可拔牙。手術-放療後的兩年內,一般不建議義齒修復。

  2、治療後飲食建議:

  除非因其它疾病,如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肝腎疾患,口腔癌手術後、放療後,沒有忌口的必要。就食物種類而言,建議正常飲食,均衡營養,少肉食,多果蔬。民間禁忌“發物”之傳言,無科學依據,不必相信。不建議“食療”,不推薦中醫藥治療。

  有的患者因咀嚼與吞嚥功能受限,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將食物加工成煳狀、稀湯狀。

  3、口腔癌患者的心理調適

  口腔癌患者及其家屬常歷經恐懼、沮喪、震驚等情緒反應,這是正常的,但不可過度。否則有可能影響康復。建議患者與醫療團隊、與家屬親友多溝通:

  (1)尋求醫療團隊的支援:不要自己瞎猜自己的病情以及後續治療,不要輕信民間偏方與傳奇個案。鼓勵通過與醫療團隊溝通。

  (2)尋求家屬親友的支援:作為患者,要主動爭取家人的支援,儘量讓家人陪同就診並參與醫療決定;鼓勵敞開心扉,表達憂鬱等負面情緒,給予家人關心支援的機會;作為家屬親友,不一定要與患者說很多話,建議多些陪同,適時地輕撫背部、輕拍肩膀,讓患者感受到關心。

  (3)自身調整與恢復:只要沒有癌症復發的確鑿證據,就應提醒自己不再是癌症患者,而是身上沒有癌細胞的癌症倖存者。不要無所事事,要儘量恢復原有的生活作息習慣,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事;要儘早恢復原有工作。適度身體鍛鍊,每週堅持至少兩個多小時中度或一個多小時重度高強度運動,在一週中分散進行。以欣賞音樂、閱讀、散步等方法,讓自己放鬆。

  4、遠離菸酒檳榔:

  口腔癌的發生病因不明,推測與很多因素有關;其中最重要的危險因素為吸菸與飲酒、咀嚼檳榔。因此,口腔癌治療後,要果斷地不沾菸酒、不碰檳榔。

  口腔癌複查建議

  口腔癌治療後復發多發生在術後一至兩年內。建議根據病情嚴重度返回醫院隨訪複查,以早期發現復發病灶和第二原發癌,及時有效地再治療。一般建議:治療後的第一年,每1至3個月複查一次;第二年,每2至4個月複查一次;第三年至第五年,每4至6個月複查一次;第五年後,每6至12個月複查一次。

  具體的複查時間與方法,主要由您的手術者安排、決定。無法通過驗血來判斷口腔癌是否有復發傾向。手術-放療後半年,如有新近出現在口腔內、面頸部的異常變化,包括感覺改變、外形改變、顏色改變、質地改變、功能改變,且超過兩星期而未好轉,務必及時返回複查,而不應拖延至下次約診時間。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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