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細胞低包括絕對降低和相對降低兩種情況。凡是導致中性粒細胞顯著增高的各種原因均可導致淋巴細胞相對減少,淋巴細胞比值下降,但絕對數量並未降低。
淋巴細胞絕對降低常見於以下幾種原因:流行性感冒恢復期;結核病早期淋巴細胞減少,其中CD4+細胞明顯減少,若治療有效,淋巴細胞可恢復正常;烷化劑(環磷醯胺等)治療可引起白細胞明顯減少,伴淋巴細胞明顯減少,停止治療後淋巴細胞減少可持續數年;放射治療可破壞淋巴細胞,每次低劑量放療比每週2次大劑量放療產生的破壞力更強;免疫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多發性肌炎,因抗體產生抗淋巴細胞抗體,導致淋巴細胞破壞而減少,且減少的程度與抗體的滴度相關;各種型別的先天性免疫缺陷症,如重症聯合免疫缺陷症、共濟失調性毛細血管擴張症、營養不良或鋅缺乏,可引起不同程度的淋巴細胞減少。某些藥物也可引起淋巴細胞減少,如門冬醯胺酶、苯丁酸氮芥、可的鬆、腎上腺素、鋰、尼克酸、類固醇等。
所以,導致淋巴細胞低的原因很多,但單憑淋巴細胞低不足以明確疾病診斷,具體原因還需結合臨床症狀和其他相關實驗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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