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型肝炎疫苗預防
接種乙型肝炎疫苗是預防HBV感染的最有效方法。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種物件主要是新生兒,其次為嬰幼兒,15歲以下未免疫人群和高危人群(如醫務人員、經常接觸血液的人員、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器官移植患者、經常接受輸血或血液製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發生外傷者、HBsAg陽性者的家庭成員、男性同性戀或有多個性伴侶和靜脈內注射毒品者等)。乙型肝炎疫苗全程需接種3針,按照0、1、6個月程式,即接種第1針疫苗後,間隔1個月及6個月注射第2及第3針疫苗。新生兒接種乙型肝炎疫苗要求在出生後24 h內接種,越早越好。接種部位新生兒為臀前部外側肌肉內,兒童和成人為上臂三角肌中部肌肉內注射。單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斷母嬰傳播的阻斷率為87.8%。
對HBsAg陽性母親的新生兒,應在出生後24 h內儘早(最好在出生後12 h)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劑量應≥100 IU,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10 μg重組酵母或20μg中國倉鼠卵母細胞 (CHO) 乙型肝炎疫苗,在1個月和6個月時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乙型肝炎疫苗,可顯著提高阻斷母嬰傳播的效果(Ⅱ-3)。也可在出生後12 h內先注射1針HBIG,1個月後再注射第2針HBIG,並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一針10 μg重組酵母或2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間隔1和6個月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乙型肝炎疫苗[39]。新生兒在出生12 h內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後,可接受HBsAg陽性母親的哺乳 (III)。對HBsAg陰性母親的新生兒可用5μg或10μg酵母或1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對新生兒時期未接種乙型肝炎疫苗的兒童應進行補種,劑量為5μg或10μg重組酵母或1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對成人建議接種20μg酵母或2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對免疫功能低下或無應答者,應增加疫苗的接種劑量(如60μg)和針次;對3針免疫程式無應答者可再接種3針,並於第2次接種3針乙型肝炎疫苗後1~2個月檢測血清中抗-HBs,如仍無應答,可接種一針60μg重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接種乙型肝炎疫苗後有抗體應答者的保護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續12年[42],因此,一般人群不需要進行抗-HBs監測或加強免疫。但對高危人群可進行抗-HBs監測,如抗-HBs<10 mIU/mL,可給予加強免疫(Ⅲ)。
二、切斷傳播途經
大力推廣安全注射 (包括鍼灸的針具),並嚴格遵循醫院感染管理中的標準防護(Standard Precaution)原則。服務行業所用的理髮、刮臉、修腳、穿刺和紋身等器具也應嚴格消毒。注意個人衛生,不和任何人共用剃鬚刀和牙具等用品。進行正確的性教育,若性伴侶為HBsAg陽性者,應接種乙型肝炎疫苗或採用安全套;在性夥伴健康狀況不明的情況下,一定要使用安全套以預防乙型肝炎及其他血源性或性傳播疾病。對HBsAg陽性的孕婦,應避免羊膜腔穿刺,並縮短分娩時間,保證胎盤的完整性,儘量減少新生兒暴露於母血的機會。
三、意外暴露後HBV預防
在意外接觸HBV感染者的血液和體液後,可按照以下方法處理、
1、血清學檢測
應立即檢測HBV DNA、HBsAg、抗-HBs、HBeAg、抗-HBc、ALT和AST,並在3和6個月內複查。
2、主動和被動免疫
如已接種過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 ≥10 mIU/mL者,可不進行特殊處理。如未接種過乙型肝炎疫苗,或雖接種過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 <10 mIU/mL或抗-HBs水平不詳,應立即注射HBIG 200~400 IU,並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一針乙型肝炎疫苗 (20mg),於1和6個月後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乙型肝炎疫苗 (各20 mg)。
四、對患者和攜帶者的管理
在診斷出急性或慢性乙型肝炎時,應按規定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並建議對患者的家庭成員進行血清HBsAg、抗-HBc和抗-HBs檢測,並對其中的易感者 (該3種標誌物均陰性者) 接種乙型肝炎疫苗。乙型肝炎患者和攜帶者的傳染性高低,主要取決於血液中HBV DNA水平,而與血清ALT、AST或膽紅素水平無關。對乙型肝炎患者和攜帶者的隨訪見本《指南》“患者的隨訪”。對慢性HBV攜帶者及HBsAg攜帶者 (見本《指南》“臨床診斷”), 除不能捐獻血液、組織器官及從事國家明文規定的職業或工種外,可照常工作和學習,但應定期進行醫學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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