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矮身材兒童的治療措施取決於其病因,可以應用生長激素治療的病種主要有:生長激素缺乏症,慢性腎功能衰竭、先天性卵巢發育不全、Prader―Willi綜合徵、小於胎齡兒和特發性矮身材。
2、生長激素的劑型:國內可供選擇的有rhGH粉劑和水劑兩種,後者的增長效應稍好。
3、生長激素的應用劑量:生長激素的劑量範圍較大,應根據需要和觀察到的療效進行個體化調整。目前國內常用劑量是0.1―0.15 U/(kg?d);對青春發育期患兒、Turner患兒、小於胎齡兒、特發性矮身材和某些部分性生長激素缺乏症患兒的應用劑量為0.15~0.20 u/(kg?d)。
4、生長激素的用法:每晚睡前皮下注射1次,常用注射部位為大腿中部1/2的外、前側面,每次注射應更換注射點,避免短期內重複而引致皮下組織變性。
5、療程:生長激素治療矮身材的療程視需要而定,通常不宜短於1~2年,過短時,患兒的獲益對其終身高的作用不大。
6、常見副作用:可能出現的副作用:
①甲狀腺功能減低:每在開始注射2―3月後發生,可按需給予L-甲狀腺素片糾正。
②糖代謝改變:長期、較大量使用生長激素可能使患兒發生胰島素抵抗,空腹血糖和胰島素水平上升,但很少超過正常高限,停用生長激素數月後即可恢復。
③特發性良性顱內壓升高:生長激素可引起鈉、水瀦留,個別患者會出現特發性顱內壓升高、外周水腫和血壓升高,可暫停GH治療。
④抗體產生:由於製劑純度的不斷提高,目前抗體產生率已減少,水溶液製劑更少。
⑤股骨頭滑脫、壞死:因為骨骺在治療後生長加速、肌力增強,運動增多時易引起股骨頭滑脫、無菌性壞死,致跛行,亦可出現膝關節、髖關節疼痛,頭滑脫、無菌性壞死,致跛行,亦可出現膝關節、髖關節疼痛,呈外旋性病理狀態,可暫時停用GH並補允維生素D和鈣片治療。
⑥注射區域性紅、腫或皮疹:通常在數日內消失,可繼續使用,目前已甚少見。
⑦誘發腫瘤的可能性:國際上有關組織曾進行過相關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對無潛在腫瘤危險因素存在的兒童,GH治療不增加白血病發生和腫瘤復發的危險,但對曾有腫瘤、有家族腫瘤發生遺傳傾向、畸形綜合徵,長期超生理劑量GH應用時需謹慎,治療過程中應密切監測血清IGF―I水平,超過正常參照值+2SD者宜暫時停用。
7、注意事項:所有確診矮身材患兒都應進行長期隨訪。使用生長激素治療者注意補鈣,每3個月應隨訪1次:測量身高,評估生長速率,與治療前比較。此外,還要進行IGF.I、IGFBP-3、T4、TSH、血糖和胰島素等檢測,以便及時調整GH劑量和補充甲狀腺素。每年檢查骨齡1次。療程中應觀察性發育情況,按需處理。疑有顱內病變者應注意定期重複顱部MRI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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